
(1) [Chinese national language]∶中國主要方言,全國約五分之四地方使用
(2) [common speech]∶中國學校和政府過去所用的官方語言,現在叫做普通話
(3) [chinese as a subject in middle school or in primary school]∶過去指中、小學的語文課
(1).指本族或本國共同使用的語言。《隋書·經籍志一》:“又 後魏 初定中原,軍容號令,皆以夷語。後染華俗,多不能通,故録其本言,相傳教習,謂之‘國語’。”《元史·顯宗傳》:“撫循部曲之暇,則命 也滅堅 以國語講《通鑑》。”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故命文臣依國語製國書,不用蒙古、漢字。”
(2).我國舊時稱普通話為國語。
(3).舊時指中、小學的語文課。
國語是漢語詞彙中的多義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明确區分,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指以北京語音為标準音、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此為當前中國大陸法定的國家通用語言,具有規範性和普及性。
例:推廣國語有助于全國範圍内的交流溝通。
來源:教育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現代漢語詞典》釋義。
特指中國民國時期中小學使用的語文教科書名稱。此類教材以白話文為主,兼收文言經典,影響深遠。
例:魯迅《故鄉》曾入選民國國語課本。
來源:葉聖陶主編《開明國語課本》及《辭海》曆史詞條釋義。
西周時期指朝廷使用的雅言(《詩經》《尚書》等),《左傳》載:“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國語之所記也。”
傳統漢語方言分區中,“國語區”曾代指北方官話區域(現學術規範稱“官話方言”)。
來源:《漢語大詞典》及《中國語言地圖集》方言分類。
當前中國大陸正式語境中,“國語”一詞通常需根據表述對象明确指向:
權威參考來源:
“國語”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多種含義,以下是綜合解釋:
國家通用語言
指一個國家法定的官方語言或主流交際語,用于政治、教育、文化等領域。在中國,國語現通稱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标準音,以北方官話為基礎方言,語法規範參照現代白話文著作。
曆史演變
書名《國語》
春秋時期左丘明所著,是中國最早的國别體史書,分八國記事,涵蓋西周至春秋曆史。
特定曆史用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國語》書籍内容或普通話推廣曆程,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及語言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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