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纂國史的機構。 漢 稱著作東觀, 晉 為著作省, 唐 改稱史館, 宋 沿用,隸屬崇文院, 金 始置國史院, 元 置翰林國史院, 明 以翰林院統領修史事務, 清 及 民國 改名為國史館。
國史館是我國曆史上重要的官方修史機構,主要承擔國家正史編纂與曆史檔案管理工作。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機構名稱由"國史"與"館"構成,"國史"指國家編修的曆史典籍,"館"意為官方設立的專門機構。
在曆史沿革方面,中國曆史研究院資料顯示,清朝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首設國史館,隸屬翰林院,負責編修《明史》和本朝實錄。民國時期改組為隸屬國民政府文官處的修史機構,1949年後在台灣地區延續建制。大陸地區自20世紀80年代起,相關職能由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等機構承接。
該機構核心職能包含三個方面:一是編纂紀傳體正史,系統記錄國家重大事件;二是保管整理曆代皇帝實錄、起居注等原始檔案;三是編修典章制度彙編,如《大清會典》。其修史工作遵循"據實直書"原則,編纂成果具有最高官方史學權威性。
組織結構方面,國務院機構設置史料記載,清代國史館設總裁、提調、總纂、纂修等職官,實行總裁負責制。現代相關機構延續了分級管理制度,設置檔案管理、文獻編纂、學術研究等職能部門。
當代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研究顯示,新時代國史編研工作已形成"一館多庫"格局,數字化館藏超過1000萬件,推出《清史稿校注》《民國檔案》等重要文獻。相關成果通過中華書局等權威出版機構向社會公布,為史學研究提供基礎支撐。
“國史館”是負責編纂和保存國家曆史的官方機構,其職能和形式在不同朝代有所演變:
定義與核心職能
國史館的主要任務是收集、整理曆史文獻,編纂國史,涵蓋帝王本紀、典章制度、人物傳記等内容。其起源可追溯至漢代“著作東觀”,晉代改稱“著作省”,唐代始設“史館”。
清朝國史館的發展
民國及現代演變
民國初年設國史館,負責編纂民國曆史,後由新中國接收,其檔案為研究民國史提供重要基礎。台灣地區至今仍設隸屬于“總統府”的國史館,典藏史料并出版曆史著作。
文化意義
國史館不僅是曆史文獻的保存中心,更象征國家對曆史的系統整理與傳承。清代祁鶴臯、王先謙等學者在館内完成《蒙古王公表傳》《東華錄》等著作,體現了其學術價值。
總結來看,國史館的職能貫穿古代至近現代,是官方主導曆史書寫的重要載體,其制度化和持續性為中華文明的曆史記錄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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