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奏音樂的人。 張天翼 《歡迎會》:“突然--那六個樂手的軍樂隊吹打起來:這回大家都聽得出他們奏的是《孟姜女》。”
樂手,漢語詞彙中指專門從事樂器演奏的人員,其釋義可從以下四個層面展開分析:
詞源結構 “樂”為會意字,甲骨文象形為木架上懸挂的絲弦樂器,本義指音樂,《說文解字》釋為“五聲八音總名”;“手”在構詞中表示技能持有者,二者組合構成偏正結構,特指“以音樂技藝為業者”。該構詞法符合古代“百工”職業命名規律,如“琴手”“鼓手”等。
曆史語義演變 唐代《通典·樂典》記載的“樂工”為早期職業化演奏者稱謂,宋代《東京夢華錄》始見“樂手”指代教坊藝人。現代漢語中詞義擴大,既包含專業樂團演奏家,也涵蓋民間藝人及業餘愛好者,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音樂詞典》将其定義為“掌握特定樂器演奏技能的音樂工作者”。
專業分類體系
社會文化功能 作為音樂文化的核心載體,樂手承擔着技藝傳承(如中央音樂學院認證的民樂考級體系)、藝術創新(現代跨流派演奏實踐)及文化傳播(國際音樂節交流)三重職能。國家大劇院2024年度演出統計顯示,職業樂手年均參與文化交流活動達42場次。
“樂手”指演奏樂器或音樂的專業人員,通常分為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兩大類。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樂手泛指從事音樂演奏的人員,既包括職業演奏家,也涵蓋業餘愛好者。他們通過樂器演繹音樂作品,常見于樂隊、樂團或獨立演出場景( )。
樂器分類
職責與分工 在樂隊中,不同樂手承擔特定角色。例如鼓手掌控節奏,貝斯手奠定低音基礎,吉他手負責旋律和聲,鍵盤手豐富音色層次。主唱則兼顧演唱與樂器演奏()。
曆史發展 樂手職業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中國最早的樂器(如骨笛)距今約5600-6700年。隨着音樂形式演變,樂手逐漸形成專業化分工()。
使用場景 常見于音樂會、劇院、錄音室等場合。張天翼在《歡迎會》中描述的軍樂隊演奏場景,生動展現了樂手集體協作的特點( )。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樂手職業發展路徑,可參考的職業百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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