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te(of a former organization building,etc.)] 舊時的地址;原址;從前某個組織(機構)或某個建築的地址
"舊址"是現代漢語常用複合詞,由"舊"和"址"兩個語素構成。從構詞法分析,"舊"作為形容詞性語素表"過去、曾經"的時态特征,"址"為名詞性語素指"地點、處所"的實體概念,二者構成偏正結構複合詞。
在語義層面,《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某個機構或建築原來的地址"(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該詞具有明确的時間指向性,強調空間載體在時間軸上的延續與變遷,常見于曆史文獻、考古報告及文化遺産保護領域。
該詞在句法功能上主要充當賓語或定語,如"考察古城舊址""博物館舊址保護方案"等結構。近義詞"故址""遺址"在語義側重上有所不同:"故址"多用于文學語境,"遺址"特指考古發現的曆史遺迹(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八百詞》)。
在語用層面,"舊址"常見于政府公文與學術著作,如國家文物局《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标準》中規定"具有曆史價值的舊址應予以保護"(來源:國家文物局官網)。魯迅《朝花夕拾》中"三味書屋的舊址"的文學用例,則展現了該詞在書面語體中的修辭功能(來源:人民文學出版社《魯迅全集》)。
從詞源演變考察,《說文解字》載"址,基也",本義為建築基礎,後引申為地點概念。"舊"在甲骨文中象形為鳥栖巢穴,衍生出"過去"義項(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二者組合成詞最早見于明代地方志文獻,清代官修史書中使用頻率顯著提升。
“舊址”是一個漢語名詞,指某個機構、建築或事件曾經存在的具體地點,通常具有曆史延續性或空間遷移特征。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舊址指舊時的地址或原址,特指曾經存在但現已遷走或消失的建築物、組織機構所在地。例如,和均提到,它可能因機構遷移或建築拆除而不再沿用原功能,但仍保留曆史記憶,如“侵華日軍指揮部舊址”()。
使用場景
與“遺址”的區别
古籍與文學引用
隋代江總《芳林園天淵池銘》中“摽置舊址”、《舊唐書》中“聊因舊址增葺”等,均體現其曆史文獻中的使用。
近義詞與反義詞
總結來看,“舊址”強調地點的曆史延續性,而“遺址”更偏向考古遺迹。如需進一步區分,可參考-9的對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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