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伎人俳優的賣藝場所。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三月一日開金明池瓊林苑》:“殿上下回廊,皆關樸錢物,飲食。伎藝人作場勾肆。羅列左右。” 明 陶宗儀 《辍耕錄·射字法》:“用拊掌法代擊鼓,殊無勾肆市井俗态,此天下太平,優遊無事,謾以取一時之笑樂耳。”
“勾肆”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古代伎人(藝人)和俳優(滑稽演員)的賣藝場所,常見于宋明時期的文獻記載。例如《東京夢華錄》提到勾肆中“伎藝人作場”,《辍耕錄》則描述其“市井俗态”的表演氛圍。
場所性質
屬于市井娛樂場所,類似今天的劇場或街頭表演區,常設于回廊、集市等人流密集處,提供雜耍、說唱等娛樂項目。
文獻例證
主要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中,描述古代市井文化、演藝活動等。需注意:部分非權威資料(如)曾提出該詞有“思想不正派”的引申義,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建議優先采用曆史場所的本義。
提示: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東京夢華錄》《辍耕錄》等古籍原文。
「勾肆」是一個漢字詞語,拼音為「gōusì」。它有幾個不同的意思:
1. 動詞,指擺弄或亂扔東西。
2. 動詞,指不正當或過分地對待他人。
3. 名詞,指罪犯、惡棍。
「勾肆」的部首是「力」,共有13個筆畫。
「勾肆」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它起源于甲骨文時期的象形文字「扌」,代表手的形狀。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字形逐漸變化,逐漸演變成今天的「勾肆」。
在繁體中,「勾肆」的字形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勾肆」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具體來說,它的「肆」字部分在古代寫法中是「肀」,整個字形更加簡潔。
以下是幾個例句,展示了「勾肆」在不同語境中的用法:
1. 他勾肆地将書本亂扔到地上。
2. 這個人對待下屬非常勾肆,經常虐待他們。
3. 這個地區有不少勾肆,需要警方加強治安。
一些由「勾肆」組成的詞語:
1. 勾肆行為
2. 勾肆亂扔
3. 勾肆對待
與「勾肆」意思相近的詞語:
1. 惡霸
2. 惡棍
3. 奸詐
與「勾肆」意思相反的詞語:
1. 溫和
2. 寬容
3. 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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