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伎人俳优的卖艺场所。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三月一日开金明池琼林苑》:“殿上下回廊,皆关朴钱物,饮食。伎艺人作场勾肆。罗列左右。”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射字法》:“用拊掌法代击鼓,殊无勾肆市井俗态,此天下太平,优游无事,谩以取一时之笑乐耳。”
“勾肆”是一个具有历史色彩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古代伎人(艺人)和俳优(滑稽演员)的卖艺场所,常见于宋明时期的文献记载。例如《东京梦华录》提到勾肆中“伎艺人作场”,《辍耕录》则描述其“市井俗态”的表演氛围。
场所性质
属于市井娱乐场所,类似今天的剧场或街头表演区,常设于回廊、集市等人流密集处,提供杂耍、说唱等娱乐项目。
文献例证
主要用于历史或文学语境中,描述古代市井文化、演艺活动等。需注意:部分非权威资料(如)曾提出该词有“思想不正派”的引申义,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建议优先采用历史场所的本义。
提示: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东京梦华录》《辍耕录》等古籍原文。
「勾肆」是一个汉字词语,拼音为「gōusì」。它有几个不同的意思:
1. 动词,指摆弄或乱扔东西。
2. 动词,指不正当或过分地对待他人。
3. 名词,指罪犯、恶棍。
「勾肆」的部首是「力」,共有13个笔画。
「勾肆」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的演变过程。它起源于甲骨文时期的象形文字「扌」,代表手的形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字形逐渐变化,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勾肆」。
在繁体中,「勾肆」的字形保持不变。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勾肆」的字形与现代略有不同。具体来说,它的「肆」字部分在古代写法中是「肀」,整个字形更加简洁。
以下是几个例句,展示了「勾肆」在不同语境中的用法:
1. 他勾肆地将书本乱扔到地上。
2. 这个人对待下属非常勾肆,经常虐待他们。
3. 这个地区有不少勾肆,需要警方加强治安。
一些由「勾肆」组成的词语:
1. 勾肆行为
2. 勾肆乱扔
3. 勾肆对待
与「勾肆」意思相近的词语:
1. 恶霸
2. 恶棍
3. 奸诈
与「勾肆」意思相反的词语:
1. 温和
2. 宽容
3. 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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