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氏春秋·本味》:“ 醴水 之魚,名曰朱鼈,六足,有珠百碧。” 陳奇猷 校釋:“皮有珠文。”《山海經·東山經》引作“﹝珠蟞魚﹞六足,有珠”。後因謂鼈足有珠。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介二·真珠》﹝集解﹞引 陸佃 曰:“龍珠在頷,蛇珠在口,魚珠在眼,鮫珠在皮,鼇珠在足,蚌珠在腹。”按,《初學記》卷八引 沉懷遠 《南越志》:“海中多朱鼈,狀如肺,有四眼六腳而吐珠。”此又為一說。
"鼈珠"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殊文化意象的詞彙,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收錄為"鼋珠"的異稱,指代鼈類動物體内形成的珍珠類物質。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淮南子》:"明月之珠,出于鼋蜃",高誘注曰"珠在鼋蜃中,有甲之蟲也",印證了鼈珠作為天然珍寶的古代認知。
從構詞法分析,"鼈"指代甲魚類爬行動物,"珠"為珍珠,合稱強調其珍稀屬性。據《本草綱目》記載,古人認為鼈珠具有藥用價值,但現代生物學證實鼈類動物并不産珠,這種認知差異反映了古代博物學觀察的局限性。
在文學創作中,該詞常作為比喻意象使用。如宋代詩人陸遊《秋興》"老龜豈羨犧牲飽,蟠木甯争桃李春"之句,即以鼈珠喻指不慕榮華的高潔品格。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中該詞已較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和文學評論領域。
“鼈珠”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文獻和語境:
根據《呂氏春秋·本味》和《山海經·東山經》記載,“鼈珠”最初指一種名為“朱鼈”的神話生物。其特點為:
在成語用法中,“鼈珠”被賦予象征意義:
另有觀點認為“鼈珠”是古代貝殼貨币(如所述),但此說法:
若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建議優先參考《呂氏春秋》《山海經》等早期文獻的本義;若用于日常語境,則多取成語的比喻義。需注意避免與低權威來源的非常規解釋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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