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供,說出真實情況。《宣和遺事》前集:“ 王平 ……付吏 張大年 勘問因由, 花約 依實供吐。”《天雨花》第八回:“須當據實來供吐,若有虛言即動刑。”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盜》:“須要聽其口詞,辨其虛實,俟其供吐,以為駁詰。”
“供吐”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其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表達内心感受
由“供”(獻上)和“吐”(吐露)組合而成,指坦誠表達心聲或情感。例如在文學或日常交流中,可用于描述傾訴衷腸的場景。
法律場景中的招供
在司法或曆史文獻中,多指犯人如實交代案情。如《宣和遺事》記載:“花約依實供吐”,即犯人如實陳述犯罪經過。
建議根據具體文本類型選擇釋義方向。若需進一步考證古籍用例,可查閱《宣和遺事》《天雨花》等文獻原文。
《供吐》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向上級奉獻建議或意見。它是一個雙音二義詞,既可以表示向上級奉獻意見,也可以表示說話吐露心裡話。
《供吐》這個成語的部首是“口”,筆畫分别是7畫和6畫。
《供吐》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晉書·苻堅傳注》中,幾乎沒有什麼具體的來曆和典故。不過,它在後來的曆史中逐漸流傳開來,并成為了一個常用的成語。
《供吐》的繁體字是「供吐」。
古時的《供吐》用的字體和現在有所不同,漢字的寫法隨着曆史的變遷而變化。所以,在古時候寫《供吐》的時候,具體的字體與現代字體相比可能會有一些區别。
1. 他在會議上向領導供吐,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2. 老師很欣賞他供吐的勇氣,鼓勵他繼續發表自己的意見。
1. 建議、意見、奉獻
奏疏、上書
閉口、緘默、諱疾忌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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