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的意思、活租的詳細解釋
活租的解釋
舊時地租的一種。地主出租土地,地租先不作規定,到莊稼成熟時,由地主視作物生長情況,再行議定雙方應分成數。也稱看租、勘租。《解放日報》1942.4.5:“‘活租制’是事前不定每畝地的地租多少,隻定一定的租率(如對半分,或四六、三七分),收獲後才按約定的租率分配農産。”
詞語分解
- 活的解釋 活 ó 生存,有生命的,能生長,與“死”相對:活人。 * 。活檢。活物。 救活,使人活:活人無數。 在活的狀态下:活埋。 逼真地:活脫。活像。 不固定,可移動,或處在進去狀态的:活塞(乮 )。活扣。活頁
- 租的解釋 租 ū 出代價暫用别人的東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收取一定的代價,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給别人使用:租佃。租價。租讓。租賃(a.出租;b.租用)。 出租所收取的錢或實物:房租。地租。 田賦:租稅。
專業解析
“活租”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尤其在農業和土地租賃領域較為常見。它指的是一種根據實際收成或收益情況來浮動計算和支付租金的租賃方式,與固定金額的“死租”(或稱“定租”)相對。
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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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義與運作方式:
- “活租”的核心在于租金的不固定性。它通常約定租金與租賃标的物(如土地、房屋、設備)的實際産出、收益或經營成果挂鈎。
- 在農業生産中最典型:地主與佃農約定,地租不是固定的貨币或實物數額,而是按當年實際收獲量的一定比例(如對半分、四六分等)來收取。收成好,地租就高;收成差,地租就低。
- 在其他領域,也可能表現為租金與營業收入、利潤等指标按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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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征:
- 風險共擔性:與“死租”由承租人承擔全部經營風險不同,“活租”模式下,出租方(如地主)也分擔了部分風險(如自然災害導緻減産)。但同時,出租方也可能分享到超出預期的收益。
- 浮動性/不确定性:租金額度隨實際産出或收益的變化而變化,無法在租賃期初精确确定最終數額。
- 激勵性: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模式可能激勵承租人(如佃農)更努力地投入生産,因為其收益(扣除地租後的部分)與最終收成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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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與背景:
- 傳統農業社會:這是“活租”最普遍的曆史場景,特别是在中國長期的封建土地制度下,“活租”(分成租)是地主剝削農民的主要形式之一,與“死租”(定額租)并存。
- 現代經濟:雖然不如過去普遍,但“活租”的理念仍存在于一些商業租賃中,例如商鋪租金與營業額挂鈎(百分比租金),或某些合作經營、分成式合作中。其核心思想是根據實際使用效果或收益來動态調整租金支付。
總結來說,“活租”是一種非固定租金的租賃形式,其租金數額依據租賃标的物的實際産出、收益或經營成果按約定比例計算和支付,體現了風險共擔和收益浮動的特點,曆史上在農業地租中尤為典型。
引用參考:
- 該詞條釋義綜合參考了《漢語大詞典》 和《經濟大辭典》 中關于“活租”及相關租賃方式的解釋。
- 《漢語大詞典》:對“活租”作為分成制地租的含義有明确記載。
- 《經濟大辭典》:詳細闡述了包括分成租(活租)在内的各種租賃方式的經濟學定義、特點及其應用。
網絡擴展解釋
“活租”是舊時中國農村的一種地租形式,具體含義和特點如下:
一、基本定義
活租指地主出租土地時,不預先固定地租數額,而是在莊稼成熟後,根據實際收成情況與佃農協商分成比例(如對半、四六分或三七分)。這種方式與固定地租的“死租”形成對比。
二、核心特點
- 事後議定:租額在農作物收獲後才确定,地主會根據當年的産量、作物長勢調整分成比例。
- 風險轉移:佃農需承擔收成波動風險,若遇災年,地主可能提高分成比例以保障自身收益。
- 别稱:又稱“看租”“勘租”,強調地主需實地查看收成後定租。
三、曆史背景
該制度在20世紀40年代的中國農村較為普遍,尤其在《解放日報》1942年的報道中被提及,反映出當時土地租賃關系中的剝削性質。新中國成立後,隨着土地改革逐漸消失。
如需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經濟影響,可參考來源網頁(如、3、6)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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