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察貌。《莊子·齊物論》:“而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 陸德明 釋文引 司馬彪 曰:“竊竊猶察察也。” 宋 秦觀 《<逆旅集>序》:“彼計事而處,簡物而言,竊竊然去彼取此者,搢紳先生之事也。”
(2).形容聲音輕微細碎。《列子·湯問》:“若有物存,莫識其狀,其所觸也,竊竊然有聲,經物而物不疾也。” 魯迅 《呐喊·白光》:“但在這平安中,忽而耳朵邊又聽得竊竊的低聲說。”
(3).暗中;偷偷地。 唐 韓愈 《答渝州李使君書》:“是以負所期待,竊竊轉語于人,不見成效,此 愈 之罪也。”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江城》:“齷齪賊!妻子虧苦,反竊竊與外人交好!此等男子,不宜打煞耶!”
“竊竊”是一個疊詞形容詞,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種含義:
指說話聲或響動細小、私密,常與“私語”搭配。例如:
源自《莊子·齊物論》“竊竊然知之”,陸德明注釋為“察察也”,表示細緻洞察的狀态。現代較少使用此義。
例如“竊竊自喜”,但這種用法在權威典籍中較少出現,更多見于口語或網絡表達。
可通過《莊子》《列子》等典籍了解古義,現代用法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
《竊竊》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低聲地說話或耳語。表示人們在私下裡小聲交談或說話的動作。
《竊竊》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穴”和“言”,拼音為“qie qie”。它的總筆畫數為12畫。
《竊竊》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字,早在古代漢語中就有“竊”的概念。最早作為一個動詞使用,含有偷偷地行動、私下地行事的意思。後來,與“竊竊耳語”的搭配出現,表示低聲私語或私下交流。
《竊竊》的繁體字為「竊竊」。
在古代漢字中,竊竊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古時候的竊竊寫作「竊竊」,組成部首是「竹」和「言」。
1. 我們竊竊私語着,不想打擾到其他人。
2. 教室裡傳來竊竊私語的聲音,大家都在讨論考試的難題。
1.串竊:指盜賊串通起來進行盜竊活動。
2.竊聽:指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他人的隱私信息。
3.竊賊:指專門從事盜竊行為的人。
4.竊喜:指暗自高興、竊取快樂的心情。
竊竊私語、耳語、低語。
大聲、高聲、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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