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ricultural tax paid in grain] 農業生産者或農業生産單位每年繳納給國家的作為農業稅的糧食
農業生産者或農業生産單位每年繳納給國家作為農業稅的糧食。 周6*恩6*來 《恢複生産,建設中國》:“在公糧的負擔上,每一個農民每年平均收入大概是四百斤小米,要拿出八十斤給公家,這就是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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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是中國特定曆史時期的一種農業稅收形式,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糧指農民或農業生産單位以糧食形式向國家繳納的農業稅,屬于計劃經濟時代的重要稅賦制度。其本質是農民履行納稅義務的一種方式,而非簡單的糧食所有權轉移()。
與"購糧"有本質區别:
雖已廢止近20年,但公糧制度仍被視為:
注:如需了解具體征收标準或地域差異,建議查閱地方政府曆史檔案。
《公糧》是指由政府或官府負責供應的糧食,用以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這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
《公糧》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公”和“米”,其中,“公”的拆分部首是“八”,“米”的拆分部首是“米”。根據筆畫,其中,“公”字的筆畫為四畫,“米”字的筆畫為六畫。
《公糧》一詞來源于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和農耕經濟。在古代社會,政府或官府擁有土地和糧食資源,并負責管理和分配糧食,以保障人民的生活。這些糧食被稱為《公糧》。
《公糧》的繁體字為「公糧」。
在古代漢字書法中,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古時候的《公糧》字可能會使用不同的筆畫順序和書寫風格。具體的古代漢字寫法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可能有所變化。
1.政府會定期發放《公糧》,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2.國家儲備的《公糧》用于應對突發災害和糧食短缺的情況。
公糧制度、公糧供應、公糧倉庫、公糧分配
國糧、國家糧食
私糧、民間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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