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發;揭露。 明 王守仁 《教條示龍場諸生》:“故凡訐人之短,攻發人之陰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責善。” 明 李贽 《答耿司寇書》:“生非護惜人也,但能攻發吾之過惡,便是吾之師。”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孰謂微生高直孫奕說》:“按此説亦佳,不然,則 孔子 轉似攻發人之陰私矣。”
“攻發”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攻發”意為揭發、揭露,指對他人過失、隱私或惡行的公開指認或批判。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帶有一定嚴肅性。
“攻”單獨可表“指責”或“進攻”,而“發”有“揭露”之意,組合後側重對隱藏問題的揭示。需注意使用時避免侵犯他人隱私的倫理問題。
攻發(gōng fā)是一個漢字詞語,其中“攻”字意為進攻、用力推動等;“發”字指向外發出、放出、發動等意思。因此,攻發的意思可以解釋為用力推動或發動攻擊。
攻字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攴”部,意為打;右邊是“工”部,表示行動。筆畫數為7。
發字由三個部首組成,上面是“又”部,表示手;左邊是“寸”部,意為長度;右邊是“弓”部,表示彎曲。筆畫數為5。
攻發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軍事戰争的概念。攻發常用來形容軍隊發起進攻或者用力推動物體的行動。
在繁體字中,攻字和發字的寫法與簡體字完全一緻。
根據古代漢字的寫法,攻字有時候可以寫作“鞏”,在發字中,“弓”部的左邊可以寫作“火”部。
1. 他們決定攻發一場對敵人的突襲行動。
2. 這個項目需要大家齊心協力來攻發。
攻擊、進攻、發動、發出、發射、推動等。
進攻、發起、實施、推進等。
防守、抵禦、退退、阻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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