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犯天威。謂挑起戰争。 南朝 宋 顔延之 《陽給事诔》:“涼冬氣勁,塞外草衰。逷矣 獯 虜,乘障犯威。”
“犯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冒犯天威”或“挑起戰争”,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指對權威(尤其是君主或上位者的威嚴)進行冒犯,或通過挑釁行為引發沖突。這一概念在古代多用于戰争語境,如南朝宋顔延之《陽給事诔》中記載的“乘障犯威”。
延伸理解
使用場景
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對沖突事件的描述,例如:
“受持三皈,具足衆戒,不犯威儀”(強調遵守戒律,不觸犯權威規範)。
相關成語
如“邪不犯正”“秋毫勿犯”等,均體現對規則或權威的敬畏。
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特定曆史或文學語境中。若需具體案例分析,可結合權威古籍或專業詞典進一步查詢。
犯威,成語,形容違背威風、威嚴的規定或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及現代口語中,用來形容某人或某物不敬畏權威,膽大妄為。
犯:部首犬,筆畫4;威:部首女,筆畫9。
《犯威》一詞最早出自《漢書·卷十七·孝宣世家》:“凡服喪禮制皆倍省犯威,議申便宜。”後來在文言文及現代漢語中廣泛使用。
犯威的繁體字為「犯威」。
在古時候,「犯」字是由「羊」和「凡」兩個字組成,表示用羊的皮繩損害凡人。而「威」字的古字形則是一個人(「大人」)在上方,下方為「畏」,形象地表達了“威嚴使人畏懼”的意思。
1. 他犯威,對長官的指示毫不在意,這讓大家非常氣憤。
2. 這次事件是因為他們犯威,才導緻了這麼嚴重的後果。
犯罪、威嚴、犯規、犯忌等。
膽大妄為、傲慢無畏、無禮等。
敬畏、恭敬、順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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