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laspheme;profane;pollute] 輕慢;冒犯。
師若遲疑不定,或再或三,是亵渎。——《易·蒙》孔疏
亵渎神明
(2) 又作“亵黩”
休若坐與 沉亵黩。——《南史·巴陵哀王休若傳》
輕慢,不恭敬。 漢 班固 《白6*虎通·社稷》:“社稷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内何?尊而親之,與先祖同也。不置中門内何?敬之,示不褻瀆也。” 宋 歐陽修 《論水入太社劄子》:“竊以宗廟社稷,禮貴尊嚴,今四面并無遮映,使巷陌人馬往來,褻瀆如此。” 明 馮夢龍 《智囊補·明智·佛牙》:“夫牙骨之多至此,使盡出佛身,佛亦不足貴矣。誣妄褻瀆,莫甚於此。”《紅樓夢》第三六回:“ 寶玉 聽了,忙説:‘不該!我怎麼睡着了?就褻瀆了他!’” 蕭乾 《一本褪色的相冊·隨感錄》:“經不住這種考驗,就會出賣靈魂,亵渎聖職,辜負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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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是漢語中表示輕慢不敬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對神聖、莊嚴或崇高事物的冒犯與玷污。從構詞法分析,“亵”原指貼身穿着的衣物(《說文解字》釋為“私服”),後引申為親近而不莊重的行為;“渎”本義為溝渠(《爾雅》稱“渎,溝也”),在語義演變中衍生出輕慢、冒犯之意,二者組合強化了對尊貴對象的侵犯性貶義。
該詞的現代用法主要包含兩個維度:
詞性特征上,“亵渎”具備及物動詞屬性,常與“神靈”“尊嚴”“感情”等抽象名詞構成動賓結構。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的不禮貌行為,隱含着突破社會共識底線的譴責意味,這一特性在《現代漢語八百詞》的語用分析中有詳細闡述。
“亵渎”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è dú,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指對神聖、莊重或受尊敬的事物表現出輕慢、冒犯或不恭敬的态度。例如對宗教信仰、道德準則、傳統文化等的不尊重行為均可稱為“亵渎”。
最早見于漢朝班固《白虎通·社稷》:“社稷在中門之外……敬之,示不亵渎也。”,強調對祭祀場所的敬畏。現代用法擴展至對一切神聖事物的不敬。
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權威語言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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