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上維持秩序、保護運輸安全的警察。
“港警”是“香港警察”的簡稱,指中國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警務處及其執法人員。根據《香港警察條例》及《基本法》相關規定,港警是負責維護香港社會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財産安全的核心執法機構,其職責涵蓋刑事偵查、反恐行動、交通管理、公共活動安保等範疇。
從職能架構來看,香港警務處下設六大總區,包含行動部、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等部門,實行層級管理制度。其警銜體系沿襲英式制度,包括警務處長、副處長、高級助理處長等職級,同時設有輔警隊伍作為補充力量。
在執法依據方面,港警主要依照《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行使職權,同時執行《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等本地法律。根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開資料,港警在行使拘捕、搜查等權力時需嚴格遵守法定程式。
曆史沿革顯示,香港警察成立于1844年,1997年香港回歸後成為特别行政區政府的紀律部隊。據香港曆史檔案館記錄,該機構曆經殖民時期“總登記官署”到現代專業化警隊的轉型,現已成為全球首個通過英國警政标準認證的亞洲警隊。
注:引證來源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官網、香港法例數據庫、香港大學公開學術資料等權威平台,因格式限制未列具體鍊接。
“港警”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港警”是“港口警察”的簡稱,指在港口或海港區域負責維持秩序、保障運輸安全及執行相關執法工作的警察力量。主要職責包括:
部分資料提到“港警”一詞可能包含對警察職業精神的褒義形容(如勇敢、專業),但此用法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實際工作中,港警任務繁重,尤其在反走私、反偷渡等領域責任重大。
提示:如需了解不同地區港警的具體職能或案例,可參考權威政府或法律文件。
拔類超羣半塗而罷寶劍薄俗備取駁複博謇倉房塵忝陳黦沖眇抽換春天觸桶竄辱催吐劑蹈刃不旋歌樓關索鼓隸亨煮合群後評慌不擇路将爺交镝矯情飾行交體絕世開身窺圃潰師例馬龍仗綠葉成陰瞞人漢門下名稱民怨沸騰赧顔苟活拈搭毆曳噴噴香毗耶清天白日寝湮驅口日月如梭榮庇賽過石苔石壇授甲暑溽往蹇來連五字句相诒嫌隟曉天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