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名。相傳 黃帝 出師 涿鹿 ,以棡鼓為警衛,作棡鼓曲。或謂其曲辭本之 鮮卑 。《隋書·音樂志下》:“棡鼓一曲十二變,與金鉦同,夜警用,一曲俱盡,次奏大鼓。”《樂府詩集·橫吹曲辭》 宋 郭茂倩 題解:“棡鼓金鉦一曲,夜警用之。大鼓十五曲,小鼓九曲,大角七曲,其辭并本之 鮮卑 。”
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曆史文獻記載,“棡鼓曲”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背景的詞彙,其釋義可綜合如下:
棡鼓曲(gāng gǔ qǔ)
指古代以“棡鼓”為主要樂器演奏的樂曲。“棡鼓”特指一種以棡木(即青岡木)為鼓框的打擊樂器,音色渾厚莊重,多用于宮廷儀仗或軍樂。該曲調常見于南北朝至唐代的宮廷禮樂或軍事慶典中,屬雅樂範疇,象征威儀與秩序。
記載“棡鼓”為儀仗樂器的組成部分,其形制“以堅木為腔,蒙革擊之”,用于帝王出行或祭祀時的“鼓吹部”演奏 。
收錄多首以鼓樂為核心的軍樂曲目,其中“棡鼓”因材質特殊,音聲“沉而遠”,常用于将領儀仗(如“棡鼓導引曲”) 。
指出“棡鼓曲”在唐太廟祭祀中用于“迎神”環節,屬《破陣樂》體系的變體,體現禮樂制度的等級性 。
“棡鼓曲”融合了器物與禮制雙重意義:
這一詞彙反映了古代“器以載道”的音樂觀,是研究雅樂演變的重要實證。
“棡鼓曲”是一個古代音樂相關的專有名詞,其詳細解釋如下:
“棡鼓曲”是古代的一種曲名,拼音為gāng gǔ qǔ,主要用于軍事或儀式場合。相傳與黃帝在涿鹿之戰中的出師儀式相關,以“棡鼓”作為警衛樂器,後發展為特定曲調。
現代詞典多将其定義為古代曲名,但具體演奏形式及樂譜已失傳,僅存文字記載。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隋書·音樂志》或《樂府詩集》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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