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absent from duty without leave] [工作人員] 未經請假而缺勤
(1).曠廢職守。《漢書·元後傳》:“臣久病連年,數出在外,曠職素餐。” 顔師古 注:“空廢職任,徒受祿秩也。”《宣和遺事》前集:“事有當言而不言,臣為曠職。” 清 昭槤 《嘯亭續錄·煤駝禦史》:“ 憲皇帝 時,求諫甚切,凡 滿 漢 科道皆令輪班奏事,如曠職者,立加罷斥。”
(2).今指工作人員不請假而缺勤。
(3).空缺職位。《宋書·良吏傳·杜慧度》:“ 瑗 卒,府州綱佐以 交 土接寇,不宜曠職,共推 慧度 行州府事,辭不就。”《周書·薛端傳》:“設官分職,本康時務,苟非其人,不如曠職。”
曠職是漢語中的動詞性短語,指工作人員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未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該詞由“曠”(意為“荒廢、耽誤”)和“職”(指“職務、職責”)構成,核心含義強調對崗位責任的消極逃避。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曠職”包含三重語義特征:
在語用層面,“曠職”多用于正式文書或法律文本,日常口語中常以“曠工”替代。其近義詞包括“怠工”“缺勤”,但法律後果較後者更為嚴重。
參考資料:
(注:引用來源未提供網頁鍊接,故不标注具體網址)
“曠職”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工作人員未經批準擅自缺勤的行為,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的表現。例如:員工未請假或未獲準假而不到崗工作,可能面臨扣罰獎金、影響考核,甚至被解除勞動合同等後果。
唐代杜甫《客堂》中“主憂豈濟時,身遠彌曠職”,韋應物詩句“抱瘵知曠職”等,均體現古代對失職行為的反思。
提示:現代職場中,“曠職”與“曠工”含義接近,但具體界定需參考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當地勞動法規。
杯茗之敬逼蹴壁蝨不檢彩筆猜隙陳家紫嚫施稠沓錘鍛除舍疵醇隥道玷郵洞啟東原對獄發纾複核浮麗膏火之費高爵厚祿關升關鎖固扃憨急赫赤胡蒜架挂嫁雞逐雞嘉客交精介婦津際舊第妓衣考驗愧惱勞工卵形名倫魔手内核儜兒抛置漆黑驅使取効讓事髯主簿三之日事際釋例素霰探候讨冷飯吃鐵生生屯坎玩常險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