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槩擧”。大略舉出。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聲律》:“概擧而推,可以類見。”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下:“﹝ 王勝之 ﹞於民家得 唐 沉既濟 所撰《劉展亂紀》一卷……其所紀用兵次第甚詳,此概舉之雲。” 清 杭世駿 《質疑·諸史問目答李若珠》:“夫 孔 孟 稱 舜 至孝,而言五十,想以約略概舉之詞,非必限以五十也。”
“概舉”是現代漢語中表示概括性列舉的複合動詞,其核心意義可拆解為“概括”與“列舉”的複合動作,指在有限範圍内提取事物共性并進行簡明陳述。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收錄于“概”字條目,釋義為“大略地舉出”。
從語源學角度分析,“概”字本義為量谷物時刮平鬥斛的器具(《說文解字》),引申為衡量标準;“舉”甲骨文字形為雙手托物,本義為“擎起”,後衍生出“提出”含義。二者組合後形成“以标準衡量後提出要點”的語義結構,與《漢語大詞典》中“舉其大要”的釋義相印證。
該詞在實際語用中呈現三個特征:
近義詞辨析方面,“列舉”強調逐項羅列,“例舉”側重典型事例,“概舉”則着重概括性篩選,三者在《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中被列為梯度性近義詞群。反義詞系統包含“詳述”“枚舉”等強調全面性的動詞。
“概舉”一詞在漢語中并非常用詞彙,其含義需要結合字面拆分理解:
字義分析
組合含義 可理解為“概括性地列舉”,即在有限範圍内簡要列舉核心内容。例如:
這份報告先概舉了行業現狀,再展開細節分析。
注意說明
若您實際想表達的是“概括說明”或“詳細列舉”,可進一步說明使用場景,我将提供更精準的詞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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