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着赃物。 汉 王符 《潜夫论·述赦》:“令恶人高会而夸诧,老盗服臧而过门,孝子见讎而不得讨,亡主见物而不得取,痛莫甚焉!” 汪继培 笺:“臧,谓所窃物也。”
“服臧”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多个文献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基本释义
指“持着赃物”,即携带或占有非法所得的财物。该词主要用于描述盗窃者持有赃物的行为。
词源与出处
源自东汉王符的《潜夫论·述赦》:“令恶人高会而夸诧,老盗服臧而过门”,意为让盗贼公然炫耀赃物、招摇过市,表达了对纵容犯罪现象的批判。
字义解析
文献例证
清代学者汪继培在笺注《潜夫论》时进一步解释:“臧,谓所窃物也”,强调“臧”特指盗窃所得的财物。
相关词汇
古汉语中“臧”还可表示“善、好”(如《诗经》“何用不臧”),或作奴仆的贱称,需结合语境区分。
“服臧”是古代对持有赃物行为的特定表述,常见于法制或批判性文献中,现代汉语已极少使用。
《服臧》这个词是指接纳、采纳入己。在古代,臧指外族或异邦,服指接纳、归附。所以,《服臧》即为接纳异族或外邦人。
《服臧》这个词的部首是⺮、彡,拆分后的笔画是11画。
《服臧》一词最早出现在《论语》中的一句话:“服事勇夫。”后来成为一种称呼,用来表示对异族或外邦人的接纳和归附。
繁体字为「佛曺」。
古汉字写法为「伏曹」。
他无私的毅力和奉献精神使他在国际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尊重和《服臧》。
服从、服事、服從、服膺、服務
纳附、听命、归顺、拥护
排斥、拒绝、抗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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