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服翫 ”。服飾器用玩好之物。《後漢書·宦者傳·曹節》:“車馬服玩,拟於天家。”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任誕》:“ 祖車騎 過 江 時,公私儉薄,無好服玩。”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正始寺》:“﹝ 張倫 ﹞最為豪侈,齋宇光麗,服翫精奇。” 清 鈕琇 《觚賸·姜楚蘭》:“至於披較琴書,品置服玩,竊有微長。”
服玩是漢語複合詞,由“服”與“玩”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供人穿戴、使用或賞玩的物品,尤指華美的服飾和珍奇的玩物,屬書面語,常見于古代文獻及文言色彩較濃的語境。
本義
“服”指衣服、服飾;“玩”指玩賞之物、珍玩。組合後泛指日常生活中用于穿戴、裝飾、把玩或陳設的精緻物品,常帶有奢侈、享樂的意味。
例:《韓非子·十過》載:“(戎王)好音而忘其民,乃賜之女樂,以亂其政;厚其服玩,以移其志。” 此處的“服玩”即指華美的服飾和玩物,用以消磨對方意志。
引申義
可泛指一切供人使用、賞玩的器具或奢侈品,強調其裝飾性與享樂功能,區别于實用工具。
例:《南史·張譏傳》記:“譏性恬靜,不求榮利,唯以教授為務……居室服玩,率多儉素。” 此處“服玩”涵蓋生活用具與陳設品。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第6卷第1281頁明确釋義:“服飾玩好之物。” 并引用《晉書·桓玄傳》例證:“(玄)服玩僭拟乘輿。”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1年。
《辭源》(第三版)
第1473頁釋為:“衣服玩好。” 引《後漢書·皇後紀上》注:“服玩,服飾珍玩也。”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
《古代漢語詞典》(第二版)
第394頁釋義:“指衣着、玩物。” 引《顔氏家訓·勉學》:“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無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檐車,跟高齒屐,坐棋子方褥,憑斑絲隱囊,列器玩于左右。” 其中“器玩”與“服玩”義近。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
“服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服玩”指服飾、器用、玩賞之物,通常指貴族或富裕階層日常使用或收藏的貴重物品。該詞也寫作“服翫”,常見于古籍中描述奢華生活的場景。
“服玩”不僅包括穿戴的服飾(如絲綢、珠寶),還涵蓋日常用具(如漆器、玉器)和賞玩之物(如古董、字畫),是古代物質文化的重要體現。
清代文獻中仍可見此詞,如鈕琇《觚賸·姜楚蘭》描述才女品鑒琴書、服玩的場景,說明其長期用于文人雅士的語境中。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世說新語》《洛陽伽藍記》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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