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媟黷 ”。
"媟渎"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古雅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輕慢不敬的行為。《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态度輕佻,行為不莊重",特指在正式場合或對待尊長時缺乏應有的尊重。詞形構成上,"媟"從女枼聲,本義為狎昵不恭,《說文解字》訓作"嬻也";"渎"本指溝渠,引申為輕慢、亵渎,二字組合強化了行為失當的語義特征。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違反禮制的行為,如《漢書·賈誼傳》記載"古者大臣有坐污穢媟渎而退者",特指官員在公務場合舉止失儀。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在學術論述或曆史研究中仍保留其特定表達功能,常見于批評禮儀缺失或态度輕浮的語境。
與近義詞"亵渎"相比,"媟渎"更側重行為層面的不莊重,而"亵渎"偏重精神層面的冒犯。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差異分析,"媟"含肢體接觸的輕慢意味,"渎"則強調心理層面的輕視,二者結合形成兼具動作與心理的雙重貶義。在語義強度上,該詞較"不敬"更具書面譴責色彩,但弱于"大不敬"的法定罪名性質。
“媟渎”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媟渎”強調行為或言辭上的輕佻、冒犯,常用于描述對尊長、神聖事物或禮儀規範的亵渎。例如:“媟渎神靈”指對神明不敬,“媟渎禮法”表示對傳統規範的藐視。
需與另一形近詞“浼渎”(měi dú)區分:後者指“玷污、亵渎”,多用于自謙語境,如“浼渎聖聽”表示冒犯對方的謙辭()。
現代漢語中“媟渎”使用較少,多見于文言或書面語。若需表達類似含義,可用“亵渎”“冒犯”等更通用的詞彙替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用法,建議查閱權威詞典或古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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