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財擅權。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優容大臣》:“如 明相 ( 明珠 )雖貪擅,上念其籌畫三逆之功,時加警策,終未置之極典。”
“貪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解釋可綜合如下:
貪擅(拼音:tān shàn)指貪財且濫用職權,強調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并獨斷專行。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官員的腐敗行為。
字義拆分
語境應用
例如清代昭槤《嘯亭雜錄》提到明珠“雖貪擅,上念其籌畫三逆之功”,即批評其貪財擅權,但因功績未被嚴懲。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擴展為“貪心而擅長某事”,但這一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為引申或誤讀。建議以“貪財擅權”為主要釋義。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嘯亭雜錄》等文獻原文。
《貪擅》是一個混合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貪”和“擅”。它的意思指的是貪婪并擅長某種技能或領域。
“貪”的部首是“貝”,共有9個筆畫;“擅”的部首是“手”,共有13個筆畫。
《貪擅》是一個網絡流行語,源于中國大陸的互聯網。它最早在網絡上被廣泛使用,并逐漸融入現代漢語中。該詞的組合結構和意義源自于現代社會中存在的一種行為現象。
《貪擅》的繁體字為“貪擅”。
在古代,貪的寫法為“貪”,擅的寫法為“擅”。古時候的寫法筆畫較多,結構相對繁瑣。
1. 他貪擅于利用各種資源來獲取利益。
2. 這個人看似謙虛,卻實際上貪擅無度。
3. 雖然他在某個領域貪擅一時,但他的品德卻備受争議。
貪心、貪污、擅權、擅長、擅自
貪婪、貪心、垂涎、貪得無厭
節儉、克己、知足、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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