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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廈的意思、噶廈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噶廈的解釋

藏語。意為發布命令的機關。舊 西藏 地方政府。 清 乾隆 時廢原封郡王,命由噶布倫四人主持噶廈,秉承駐 藏 大臣和 ** 的旨意,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務。1959年 西藏 叛亂事件發生後解散。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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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噶廈(藏文:གཞུང་ས་,威利轉寫:gzhung sa)是藏語音譯詞,特指1751年至1959年間西藏地方的最高行政機構,相當于地方政府。其名稱原意為“發布命令的場所”,後引申為行政中樞機構。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1. 字面含義

    “噶”藏語意為“命令”,“廈”意為“場所”,合指“發布政令的地方”。漢語詞典中明确标注其為曆史專有名詞,指代舊西藏地方政府 。

  2. 機構性質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正式設立,由清廷冊封的達賴喇嘛領導,設四名“噶倫”(大臣)共同執政,掌管西藏行政、司法、財政等事務 。

二、曆史背景與職能

三、文化與社會影響

作為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象征,噶廈的運作深刻影響了當地社會結構。其決策常與寺院集團協商,體現了宗教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緊密結合 。

四、現代漢語使用

現代語境中,“噶廈”僅用于曆史研究或文獻,如《現代漢語詞典》将其标注為“西藏曆史上地方政府的名稱”,屬特定曆史術語 。


參考資料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 《西藏通史》(中國藏學出版社)
  3. 《藏學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
  4. 《中國少數民族史綱要》(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5. 《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史》(西藏人民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噶廈”是清代至1959年期間西藏地方政府的官署名,其名稱源于藏語,具有特定的曆史和政治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詞源與基本含義

二、曆史背景與演變

  1. 起源:
    1751年,清朝平定珠爾默特那木劄勒叛亂後,頒布《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正式設立噶廈作為達賴喇嘛下屬的行政機構,取代此前俗官主導的噶倫聯合掌政模式。
  2. 定型與完善:
    1793年《欽定藏内善後章程二十九條》進一步規範噶廈的行政體制,明确駐藏大臣與達賴共治原則,并确立四噶倫制(通常為“一僧三俗”)。
  3. 終結:
    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後,噶廈政府解散。

三、組織結構與職能

四、曆史意義

噶廈的設立标志着清朝對西藏治理的制度化,也是西藏政教合一體制的核心體現。其存續期間(1751-1959年)反映了中央政權與西藏地方關系的演變。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章程内容或曆史事件細節,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檔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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