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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賣的意思、絶賣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絶賣的解釋

1.将不動産的所有權賣給别人永遠不得贖回。

詳細解釋

将不動産的所有權賣給别人永遠不得贖回。《警世通言·桂員外途窮忏悔》:“衣衾棺槨,一事不辦,隻得将祖房絶賣與本縣 牛公子 管業。”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絶賣”是漢語法律術語中的專有概念,指不動産(如房屋、土地)所有權不可撤銷的永久性轉讓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其核心含義為“賣方将标的物所有權徹底轉移給買方,且無贖回權”。該術語在中國傳統民事契約中常見,例如清代田宅交易中,雙方需明确标注“絕賣”字樣以示交易性質,區别于可贖回的“活賣”。

從法律屬性分析,絕賣具有三個典型特征:一是物權完整性轉移,賣方喪失全部處置權;二是交易終局性,排除後續贖回條款;三是契約效力須經官方認證,如明清時期要求加蓋官印的“紅契”才具法律效力。現代民法體系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雖未直接采用該術語,但第二百零九條關于不動産登記生效的規定,實質上承襲了絕賣制度中“權屬徹底變更”的法律精神。

該制度的曆史淵源可追溯至唐代《唐律疏議》,其中“質賣”條款已包含絕賣雛形。至宋代《宋刑統》明确規定田宅交易“若立絕賣文契,即不準贖”,标志着絕賣制度在法典中的正式确立。在當代司法實踐中,涉及曆史遺留的絕賣契約糾紛,最高人民法院仍援引《民國民法典》第911條作為裁判依據,承認其跨時代的法律約束力。

網絡擴展解釋

“絶賣”是一個法律和交易領域的術語,其核心含義為将不動産所有權永久轉讓給他人且不得贖回。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2.法律與曆史背景

3.與“活賣”的區别

4.應用場景

總結

“絶賣”強調交易的不可逆性,常見于傳統典當或不動産交易場景。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曆史案例,可參考《警世通言》相關記載或現代房地産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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