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依托官府,賺人財貨。 宋 胡太初 《晝簾緒論·遠嫌》:“詞理甚虧之人,往往輻湊其門,而請託之路開矣,甚者賣廳角,打筆套。” 清 郝懿行 《證俗文》卷十七:“京師依託官府賺人貨者,名撞太歲, 吳中 名賣廳角, 江西 名樹背張風。”
“賣廳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結合多個資料源綜合解釋如下:
“賣廳角”指依托官府勢力,通過不正當手段賺取他人財物。該詞帶有貶義,常用于描述借助官方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
整體字面可理解為“在官府廳堂的角落進行私下交易”,實際代指官商勾結、權力尋租的現象。
據清代郝懿行《證俗文》記載,類似行為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稱謂: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研究古代社會、官場文化的文獻中。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中的用例或相關研究,可參考《晝簾緒論》《證俗文》等文獻。
《賣廳角》是一個成語,意為在官場中出賣自己的信仰和原則,為了自己的私利而背叛正義和公正。
《賣廳角》這個成語的拆分為:
部首:卩(jié),廠(chǎng),角(jiǎo)
筆畫:卩(1畫),廠(2畫),角(7畫)
《賣廳角》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官場,形容一些官員為了個人利益而背叛原則、出賣信仰。
《賣廳角》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賣廳角」。
古時候,《賣廳角》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曆史記錄,以字義為主體,不同朝代對字形的定義有所區别。然而,現代使用的寫法已趨于統一,與古代寫法可能有所不同。
他為了貪污受賄,竟然賣廳角,背叛了自己的職責。
賣國氣、賣兒貧、賣官鬻爵等。
背信棄義、出賣原則、出爾反爾。
忠誠正直、堅守原則、守身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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