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觸,不合。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呂超墓志銘>跋》:“然官號郡名,無不格迕,若為遷窆,則年代相去又過遠,殆亦非矣。”
格迕(gé wǔ)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抵觸、違逆、不相容,強調事物或行為之間的對立沖突關系。以下從詞典釋義、構詞解析及文獻用例角度詳細說明:
抵觸;違逆
指雙方立場、行為或性質相互沖突,無法調和。
《漢語大詞典》 釋為:“違逆,抵觸。”
《辭源》 釋為:“相違逆。”
用例:
《後漢書·陳蕃傳》:“行事不合律令,格迕聖意。”
(行為不符合法令,違背皇帝的旨意。)
不相容;格格不入
引申指事物間存在根本性矛盾,難以共存。
《古代漢語詞典》 注:“彼此抵觸,互不相容。”
用例:
宋人筆記《桯史》:“其論與舊說格迕,學者疑之。”
(他的觀點與傳統學說相悖,學者們表示懷疑。)
本義為“阻礙”“限制”(《說文解字》:“格,木長貌”引申為阻隔),如“格鬥”“格拒”。
本義為“違背”“逆行”(《說文解字》:“迕,逆也”),如“違迕”“迕逆”。
二字複合後強化“逆向沖突”的語義,凸顯不可調矛盾性。
《漢書·王莽傳》:
“舉措乖戾,格迕民心。”
(政策措施荒謬反常,與民衆意願相抵觸。)
《宋書·禮志》:
“新儀格迕舊典,宜悉停用。”
(新禮儀制度與舊典章相沖突,應全部廢止。)
該詞屬文言遺存,現代漢語多見于學術論述或曆史文本,用以描述:
參考資料:
根據現有資料,“格迕”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概括如下:
詞義解析
使用建議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現代漢語中更常用“抵觸”“矛盾”等替代詞。如需進一步了解詞源或曆史用例,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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