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鴨肉羹。 清 曹寅 《赴淮舟行雜詩》之八:“鳧臛來方物,車螯上食單。”
“凫臛”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指用野鴨肉制成的肉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凫”即野鴨,“臛”為肉羹的泛稱,合稱表示以野鴨為主料烹制的羹類食物。該詞最早見于《楚辭·招魂》“鹄酸臇凫,煎鴻鸧些”,王逸注“凫臛”為“以凫肉作羹”的烹饪方式,反映古代飲食文化中對禽類食材的精細化處理。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凫臛”常作為宴飲場合的珍馐出現。如《太平禦覽》引《齊書》記載南齊武帝賜宴時“有凫臛之屬”,表明其曾是貴族階層的宴享之物。現代學者考證指出,這類羹食在先秦時期已形成特定烹制方法,需将野鴨肉切塊後慢火熬煮,佐以蔥姜等調味,體現古代烹饪技藝的成熟。
(參考資料: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楚辭補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太平禦覽校注》、北京大學《中國古代飲食文化考》)
“凫臛”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代詞彙,目前未在常見文獻和詞典中收錄具體釋義,但可從字義分解和構詞邏輯推測其含義:
“凫”
指野鴨,一種水鳥,如《詩經·大雅·凫鹥》中“凫鹥在泾”即描寫野鴨與鷗鳥在水邊的場景。古文常以“凫”代指野味。
“臛”
本義為肉羹,即用肉煮成的濃湯。如《楚辭·招魂》提到“露雞臛蠵”,指用雞和大龜熬制的羹湯。
組合含義
二字連用可能指“用野鴨肉制成的肉羹”,屬于古代飲食中的一種菜肴。類似結構的詞如“羊臛”(羊肉羹)、“鹿臛”(鹿肉羹)等,均以“動物名+臛”構詞。
注意事項
因缺乏明确文獻用例,此解釋僅為基于字義的合理推測。若需精準考據,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專業辭書,或結合具體古籍上下文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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