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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司的意思、憲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憲司的解釋

(1). 魏 晉 以來禦史的别稱。《宋書·劉瑀傳》:“明年,遷禦史中丞。 瑀 使氣尚人,為憲司甚得志。”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風憲》:“ 唐 興,宰輔多自憲司登鈞軸,故謂禦史為宰相。”

(2). 宋 代官名。即諸路提點刑獄公事。 景德 四年置,負責調查疑難案件,勸課農桑,和代表朝廷考核官吏等事,即後世按察司之職。《二刻拍案驚奇》卷四:“而今單表一個作惡的官宦,做着沒天理的勾當,後來遇着清正嚴明的憲司做對頭,方得明正其罪。” 清 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宋史五·職官志七》:“ 宋 人稱轉運為漕司,安撫為帥司,提點刑獄為憲司。”

(3).猶上司。 元 代習用語。《元典章新集·兵部·急遞》:“凡有牒呈憲司公文,依上置立隔眼,發放施行。” 陳垣 釋例:“憲司,當時常語。”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憲司”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的含義及演變如下:

  1. 魏晉至唐代:禦史的别稱
    魏晉時期,“憲司”指禦史台官員,負責監察百官。例如《宋書·劉瑀傳》記載劉瑀任禦史中丞時“為憲司甚得志”。唐代延續這一用法,封演在《封氏聞見記》中提到“憲司”是禦史的代稱,且許多宰相出身于此。

  2. 宋代:提點刑獄公事
    宋代“憲司”特指諸路提點刑獄公事,設立于景德四年(1007年),主管地方司法、刑獄,兼管農桑與官吏考核,相當于後世的按察司。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描述了憲司懲處貪官的情節。

  3. 元代:泛指上級機構
    元代文獻中,“憲司”演變為對上級官府的通稱。如《元典章》中提及“憲司公文”需加急處理,陳垣注釋其為當時常用語。

補充說明:

以上内容綜合了魏晉至元代的職官演變,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網絡擴展解釋二

憲司

憲司(xiàn sī)一詞的意思指的是管理和執行憲法的機關或人員。

該詞的拆分部首是宀和司,其中宀表示與房子有關的意思,司表示管理。這個詞的筆畫總共有9畫。

憲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官制。在古代,憲司是指專門負責執行和管理憲法、法律的官員或機構。他們負責監察和維護法律的執行,保護國家的法制秩序。

在繁體字中,憲司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依然是「憲司」兩個字。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些許不同。在《康熙字典》中,憲司的寫法為「憲司」,不過現代漢字已經逐漸演變為「憲司」的寫法。

以下是一個關于憲司的例句:
他負責監督國家憲法的實施,可以說是一名憲司。

組詞:憲法、憲典、司法、司法權等。

近義詞:法官、法務、法制等。

反義詞:違法、違憲、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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