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五代史·李琪传》载, 唐 朝 大明宫 中的 紫宸殿 称閤,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见群臣的便殿(一说为前殿,见 宋 王溥 《唐会要·大明宫》)。后因以“伏閤”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旧唐书·崔仁师传》:“会有伏閤上诉者, 仁师 不奏, 太宗 以 仁师 罔上,遂配 龚州 。”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上:“时 孔道辅 为御史中丞, 范仲淹 居諫职,知不可以偏言夺,乃相举牵臺諫合入,伏閤拜疏。”
“伏閤”是古代中国朝臣向皇帝奏事的一种礼仪性行为,具体解释如下:
词义解析
“伏閤”指朝臣俯伏于閤(即宫殿的便殿或前殿)下,向天子呈报事务的仪式。其中“伏”指俯身行礼,“閤”特指紫宸殿这一场所。
历史背景与场所
该词源于唐朝大明宫的紫宸殿。据《新五代史·李琪传》记载,紫宸殿在朔望日(农历初一、十五)作为皇帝接见群臣的便殿(一说为前殿),因此“伏閤”成为固定仪式的代称。
文献依据
宋代王溥《唐会要·大明宫》和《旧唐书·崔仁师传》均提到相关事例,如唐太宗时期有官员因未及时上报“伏閤”奏事而被贬谪,说明其政治重要性。
词义演变
最初为具体场景描述,后引申为臣子向君主进谏、奏事的象征性行为。宋代《儒林公议》中记载孔道辅、范仲淹等官员“伏閤拜疏”,即用此典故表达谏言举动。
字形与读音
“閤”为“阁”的异体字,此处读作“hé”,指宫殿侧门或便殿。需注意与“合”(hé/gě)区分,避免混淆。
“伏閤”是结合具体场所与礼仪制度的政治术语,反映了古代君臣互动模式。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新五代史》《唐会要》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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