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交,交代。《陳書·宣帝紀》:“令長代換,具條解舍戶數,付度後人。戶有增進,即加擢賞;若緻減散,依事準結。”
付度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現主要見于佛教文獻與古籍,其核心含義指将財物移交、轉交他人管理或處置,尤其特指僧人圓寂後遺産的合法轉移流程。以下從詞典角度分項解析:
本義為“給予、交給”,《說文解字》釋:“付,予也。”引申為移交、托付。
此處通“渡”,取“過渡、轉移”義,佛教語境中亦含“超度”的引申關聯。
二字組合為并列結構,強調“移交并使之過渡”的行為過程。
在佛教戒律中,“付度”特指僧人臨終前或圓寂後,将其個人財物依律移交寺院或指定僧衆的過程。此流程需符合以下規範:
例證:
“僧物應屬四方僧,若臨終時,付度與五衆。”(《高僧傳·卷十一》)
唐宋文獻中偶見引申用法,表“普通財物的轉交托付”:
此處“付度”指官府錢糧移交度支部門審核,凸顯其官方移交程式屬性。
該詞現代漢語已罕用,僅存于:
示例:敦煌文書P.2187號《吐蕃時期沙州諸寺付度牒》即記載寺院財産移交實況。
權威參考來源:
“付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移交、交代,尤其指在職務或事務交接時的正式移交行為。以下為詳細解析:
該詞最早見于《陳書·宣帝紀》,原文記載:
“令長代換,具條解舍戶數,付度後人。戶有增進,即加擢賞;若緻減散,依事準結。”
此處指官員交接時需詳細統計戶籍并移交給繼任者,根據增減情況予以獎懲。
部分文獻(如)提到“付度”在佛教典籍中也有“傳承”的引申義,但此用法較為罕見,需結合具體上下文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制度或詞彙演變,可參考《陳書》等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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