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取鬧。 宋 魏泰 《東軒筆錄》卷十一:“ 慶曆 中,西師未解, 晏元獻公殊 為樞密使,會大雪, 歐陽文忠公 與 陸學士 經 同往候之,遂置酒於西園。 歐陽公 即席賦《晏太尉西園賀雪歌》,其斷章曰:‘主人與國同休戚,不唯喜悅将豐登。須憐鐵甲冷徹骨,四十餘萬屯邊兵。’ 晏 深不平之,嘗語人曰:‘昔日 韓愈 亦能作言語,每赴 裴度 會,但雲‘園林窮勝事,鐘鼓樂清時’,卻不曾如此合鬧。’”一本作“ 作鬧 ”。 清 錢謙益 《詠雪三十韻》:“悶想陪鰓酒,閑搜合鬧詩。”
《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未收錄“合鬧”作為獨立詞條。該組合形式屬于古白話或方言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其釋義。
從構詞法角度拆解,“合”有聚合、共同之義(如《說文解字》:“合,合口也”);“鬧”指喧嘩、紛擾(如《廣韻》:“鬧,猥也,擾也”)。二字連用可理解為:多人共同參與的喧鬧行為,常見于宋元話本中表示集體起哄的場景,如《水浒傳》第二十三回描寫:“衆莊客見了,一發合鬧将起來”。
當代方言研究中,該詞在吳語區仍保留“湊熱鬧”的引申義項。建議具體使用時結合上下文語境判斷語義,或參照地方志文獻如《吳方言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5)進行深度考證。
“合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部分詞典(如漢典、查字典)僅将其解釋為“取鬧”,但結合曆史用例和語境,實際含義更偏向“因聚集而産生的喧鬧或争端”。建議根據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偏向。
如需查看原始文獻或更多例句,可參考《東軒筆錄》及相關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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