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分辯。《紅樓夢》第三一回:“他是一個糊塗人,你和他分證甚麼?”《紅樓夢》第六八回:“如今咱們兩個一同去見官,分證明白。”
分證是漢語詞彙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歸納為以下兩方面:
一、分辯對質 指通過言辭或事實進行辯駁、澄清,常用于人際糾紛或司法場景。例如《紅樓夢》第二十八回中寶玉與黛玉的争執,需通過“分證”消除誤解。此義項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明确标注為“分辯、對證”。
二、辨别驗證 強調通過分析鑒定事物的真僞屬性,如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出的文獻考據原則:“必先分證其體例,而後能定其真僞”。該用法被《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收錄為“辨别并加以證明”。
從構詞法分析,“分”表分離辨析,“證”含驗證确認,二字組合完整呈現了從辨别到确認的認知過程。這種複合構詞方式體現了漢語雙音節化的演變規律。
“分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分辯、辯白,主要用于通過語言澄清事實或表達觀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紅樓夢》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相關文學解析或原著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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