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墳墓之間的界域。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公孫九娘》:“但見墳兆萬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鳴,駭人心目。”
墳兆,漢語複合詞,由“墳”與“兆”組合而成,特指古代墓地及其周邊區域。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墳”本義為土堆,後引申為埋葬死者的封土堆;“兆”指劃定區域的邊界,二者結合後,“墳兆”可指代墓地的整體範圍或家族墓葬群的地理标識。
從詞源學分析,《禮記·檀弓》中“古者墓而不墳”印證了早期墓葬無封土的特征,而《周禮·春官》記載“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表明“兆”是規劃墓地的專業術語。漢代《說文解字》将“兆”釋為“灼龜坼也”,後引申為占卜選址的吉兇區域,這與古代殡葬選址的占卜傳統直接相關。
在具體使用中,《後漢書·祭祀志》載“起墳兆,營壽陵”指帝王陵墓的建造工程,而《宋史·禮志》所述“墳兆之制”則涉及士大夫階層的墓葬規格。現代考古發現顯示,洛陽金村東周王陵遺址呈現的“墳兆”布局,包含主墓、陪葬墓及祭祀建築群,印證了古代文獻記載的準确性。
“墳兆”一詞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不同來源進行辨析:
一、基本含義
二、存在争議的引申義 2.災禍預兆說(需謹慎參考) 某網絡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認為「墳」象征死亡、「兆」指預兆,組合後喻示不祥之兆。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三、字形與詞源
建議在學術寫作或古文閱讀時優先采用第一種釋義,若涉及現代引申用法需标注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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