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南北朝 時朝廷禁衛武官置直閣将軍,諸王、都督、刺史置防閣将軍,以勇略之士充任,以防衛齋閣。 唐 制,親王以及京師文武執事官五品以上皆有防閣,州縣稱白直。《梁書·呂僧珍傳》:“ 齊 隨王 子隆 出為 荊州 刺史, 齊武 以 僧珍 為 子隆 防閤,從之鎮。”《資治通鑒·齊明帝建武元年》:“ 江州 刺史 晉安王 子懋 聞 鄱陽 、 隨王 死,欲起兵,謂防閤 吳郡 陸超之 曰:‘事成則宗廟獲安,不成猶為義鬼。’” 胡三省 注:“諸王置防閤,以勇略之士為之,以防衛齋閤。 杜佑 《通典》: 唐 制,親王府并給防閣、庶僕、白直。”參閱《舊唐書·職官志二》。
“防合”是古代職官體系中的特殊稱謂,最早見于《周禮》記載,指代君王或太子居所外圍的守備力量。根據唐代典章制度,該詞特指東宮(太子宮殿)的護衛體系,其職責包含三重含義:
空間防禦
“防”取“禁衛”之義,指環繞宮室設置的警戒區域。《唐六典·太子三師三少》載“凡皇太子在京,則有防合”,表明其職能範圍限定于宮牆内外特定區域,通過輪班值宿形成立體防護網。
職官組合
“合”體現人員組織方式,該體系由三衛(親衛、勳衛、翊衛)構成複合編制。《通典·職官十》詳述“防合”需從五品以上官員子弟中遴選,采用“二番上下”輪值制度,确保全天候值守能力。
禮儀規範
宋代《事物紀原》引《通禮義纂》強調“防合”需遵循“不鳴鞭、不入閣”等宮廷禮制,在履行安保職責時須保持特定儀軌,體現古代衛戍制度與禮法的高度融合。
該詞在明清時期逐漸被“侍衛親軍”“銮儀衛”等新制取代,但作為古代禁衛制度的代表性術語,仍見于《曆代職官表》《中國官制大辭典》等權威辭書。
“防合”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義演變進行區分:
一、作為成語的釋義
二、作為古代官職的釋義
注意:現代語境下,“防合”作為成語的使用較為罕見,更多見于曆史文獻中的官職名稱。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梁書》等古籍或權威曆史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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