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祭祀。《漢書·循吏傳·朱邑》:“ 邑 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故 桐鄉 吏,其民愛我,必葬我 桐鄉 ,後世子孫奉嘗我,不如 桐鄉 民。’” 顔師古 注:“嘗,謂蒸嘗之祭。” 宋 範成大 《東坡祠堂》詩:“ 化原坊 裡尚黌堂,聞道 蘇仙 有奉嘗。” 清 薛福成 《浙東遺愛祠碑》:“如 陳公 、 李公 者,亦宜奉嘗勿輟,固邦人士所願也。”
“奉嘗”是古代祭祀禮儀中的專有名詞,特指秋季舉行的宗廟祭典。《漢語大詞典》第3卷第456頁記載,“奉”為敬獻、承事之意,“嘗”取自“秋祭曰嘗”的古制,二字合用表示以新收獲的谷物敬獻祖先的儀式。這一制度源于周代禮法體系,《禮記·王制》明确将四季祭祀分為“春祠、夏礿、秋嘗、冬烝”,其中秋祭因農作物成熟,需“薦新于廟”而得名。漢代經學家鄭玄在《三禮注》中強調:“奉嘗者,所以追養繼孝也”,揭示了該儀式承載的孝道倫理内涵。
從詞義演變看,“奉嘗”在《漢書·韋賢傳》等文獻中常與“蒸嘗”并稱,如“春秋奉嘗,昭于無窮”,印證其作為宗廟大典的核心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主要存留于曆史文獻及禮制研究領域(來源:《漢語大詞典》第3卷;《禮記·祭統》;鄭玄《三禮注》)。
“奉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解釋如下:
“奉嘗”的核心含義為祭祀,屬古代禮儀用語,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書》《範成大詩集》等古籍或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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