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徭役制度的一種規定,應服役的人出錢入官,由官别雇人代為服役。《史記·遊俠列傳》“每至踐更,數過,吏弗求” 裴駰 集解引 三國 魏 如淳 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
"過更"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詞義需結合構詞法與曆史語用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過"在古漢語中有"超逾時限"和"錯誤"雙重含義,而"更"作動詞時特指輪替制度。二者組合後形成兩種主要釋義:
其一指古代勞役制度中的逾期服役現象。《古代漢語詞典》引《漢書·昭帝紀》注:"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其中"過更"特指戍邊者超期服役,需繳納代役金"更賦"的特殊情形,這種制度性用法在漢代簡牍中多見實物佐證。
其二屬校勘學術語,《辭源》收錄其作為文獻學概念,指古籍傳抄過程中因形近、音近導緻的錯誤改動。清代樸學家王念孫《讀書雜志》多次使用該詞,如"此乃過更之訛,當依宋本正之",此義項至今仍應用于版本學研究領域。
該詞的語義演變呈現從具體制度向抽象概念延伸的特征。現代《現代漢語詞典》雖未單列詞條,但在"過"字條目下保留"過更"作為曆史詞彙的注解,建議使用者結合具體語境辨析其制度性含義或校勘學意義。
參考來源:
“過更”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和來源權威性分析:
基本定義
指古代徭役制度中的一種代役方式,應服役者可通過繳納錢財免除勞役,由官府另雇他人代替執行。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賦役的靈活性。
曆史背景與分類
根據《史記》及三國魏如淳的注解,漢代“更役”分為三品:
社會影響
該制度減輕了部分民衆的勞役負擔,但也反映了貧富差異對賦役分配的影響。
少數低權威性來源(如、5)提到“過更”作為成語,表示“夜晚工作或娛樂到很晚才休息”,例如:“他常因加班過更,淩晨才回家。”
注意: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典籍或主流詞典,可能與“熬夜”等表達混淆,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巴洛克藝術班品剝皮邊衣比谏冰碧操衣饞人傳達踔飛出治點穢調遣斷香遁世長往耳目衆多豐牣傅禦供輸黃兒米回應姣人基步桔梗解雇九嫔坑阱窾奧枯魚之肆鐐銑鹿劍落脫麻皮皴麼陋免選免逐木牛流馬孽裔匹撲晴眉襦褲讴三輔贍私市列手球耍寡嘴栓劑菽藿送孝速記鎖骨觀音搪布淘壞鐵腳木鵝推介危厄霧髩誣淫纖毛蟲顯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