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步舒展貌。《詩·小雅·小弁》:“鹿斯之奔,維足伎伎。” 毛 傳:“伎伎,舒貌。謂鹿之奔走,其足伎伎然舒也。” 鄭玄 箋:“鹿之奔走,其勢宜疾,而足伎伎然舒,留其羣也。”一說“伎伎”為速行之貌。參閱 清 馬瑞辰 《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
“伎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典文獻和現代解釋綜合分析:
根據《詩經·小雅·小弁》的記載(見):
建議在解讀古文時優先采用“舒展/迅疾的奔跑姿态”這一古典釋義,若需使用現代引申義,宜标注語義演變過程。
伎伎(jì jì)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才藝或技能。表示一個人具備一定的技能或才能。
伎伎這個詞的部首是人,由于重複了兩次,因此可以看作是重複的筆畫。
伎伎一詞的來源很早,最早出現在《周禮·大司成·秩士》中,意思是侍從官僚的稱號。後來演變為指花魁和妓女,再發展為表示才藝和技能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伎伎的寫法是「伎伎」,拆分部首和筆畫沒有變化。
在古代,伎伎的寫法略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伎伎的寫法是「工仄」,表示工作不平衡、工藝之人。在金文中,寫作「其᠇」(左邊一個人字旁,右邊兩個平仄形狀的字)。隨着字形演變,逐漸變為現在的寫法。
1. 他是個舞蹈家,舞技真是伎伎出衆。
2. 這位小姐不僅美麗,而且聲樂方面也有很高的伎伎。
伎伎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如:技藝(jì yì)、才藝(cái yì)、藝術(yì shù)、技能(jì néng)等。
近義詞:才華(cái huá)、本事(běn shì)、能力(néng lì)。
反義詞:笨拙(bèn zhuō)、無能(wú néng)、不擅長(bù shàn ch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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