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剝削人民。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忍性氣》:“其奸惡之蠧國嚼民,與狼虎之噬人食物,何處無之。”
嚼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統治者或官吏剝削、壓榨百姓的行為。該詞由“嚼”(意為咀嚼、消耗)與“民”(百姓)組合而成,生動比喻當權者如咀嚼食物般蠶食民力民財。以下是詳細解析:
剝削民衆
“嚼民”直譯為“咀嚼百姓”,引申為通過苛捐雜稅、橫征暴斂等手段榨取民脂民膏。例如清代文獻《明史·食貨志》批判貪官“以權嚼民,民不堪命”,即揭露官吏濫用職權壓榨百姓的暴行。
曆史語境中的貶義色彩
該詞屬典型批判性用語,多出現于揭露封建統治黑暗面的文獻中,如《清實錄》載官員奏疏:“州縣嚼民,胥吏助虐”,直指地方官吏與爪牙共同魚肉百姓的現象。
“嚼民”最早可追溯至明代典籍,其構成依托古漢語的隱喻傳統:
原指物理層面的咀嚼動作(《說文解字》:“嚼,齧也”),後衍生為“消耗”“侵蝕”之意。如宋代筆記《容齋隨筆》用“嚼蠹”喻指蛀蟲侵蝕財物,為“嚼民”的語義形成提供邏輯基礎。
古代“民”特指被統治階層(《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強化了權力壓迫的指向性。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
“吏部劾其嚼民肥己,诏削籍。”
此處記載官員因盤剝百姓中飽私囊而被革職,印證“嚼民”與貪腐行為的直接關聯。
清代政論集《皇朝經世文編》:
“苛稅嚼民,猶刳骨吸髓。”
以“刳骨吸髓”的極端比喻,強調剝削的殘酷性,凸顯詞彙的情感張力。
現代漢語中,“嚼民”屬曆史詞彙,多見于研究古代社會制度的學術著作。例如:
參考資料: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紙質文獻來源;現代著作可參考出版社官網或學術數據庫如CNKI)
“嚼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嚼民”指剝削人民,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常用于描述統治者或官吏對民衆的壓榨行為。該詞由“嚼”(咀嚼、消耗)和“民”(百姓)構成,形象比喻剝削者如同吞噬百姓利益的存在。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黃六鴻的《福惠全書·莅任·忍性氣》:“其奸惡之蠧國嚼民,與狼虎之噬人食物,何處無之。”此句将剝削者比作“狼虎”,強調其殘酷性。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其擴展為成語,解釋為“恣意欺壓百姓”,但這一說法未見于高權威文獻,需謹慎采納。
“嚼民”是帶有強烈批判性的曆史詞彙,核心含義為“剝削人民”,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與現代常用詞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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