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設于朝廷門外的赤石。民有不平,得擊石鳴冤。石形如肺,故名。《周禮·秋官·大司寇》:“以肺石遠﹝達﹞窮民,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南齊書·明帝紀》:“上覽易遺,下情難達,是以甘棠見美,肺石流詠。”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器用》:“ 長安 故宮闕前,有 唐 肺石尚在。其制如佛寺所擊響石而甚大,可長 * 尺,形如垂肺。” 王闿運 《上征賦》:“傷肺石之無聽兮,對羸老而淫淫。”
肺石是古代中國司法制度中的特殊陳設物,指一種赤色的石頭,通常設置在朝廷門外,供百姓鳴冤申訴時站立其上。其核心含義與功能如下:
形制與象征意義
肺石因其顔色赤紅如肺而得名。古人認為心主血、肺主氣,赤色象征“赤心”或“誠心”。百姓站立其上申訴,象征以赤誠之心向君王陳情。此石形制通常為“形如垂肺”,即上尖下寬,類似肺葉下垂的形狀(《周禮·秋官·大司寇》鄭玄注)。
司法功能與使用規則
肺石是周代“路鼓”制度外的另一申訴渠道,主要面向弱勢群體(如鳏、寡、孤、獨及無爵位的庶民)。若有冤屈無處申訴,可在肺石上站立三日,由專職官員(朝士)記錄其訴求并上報處理(《周禮·秋官·大司寇》及《朝士》)。此制度體現了“無訟”思想下對弱勢者的司法救濟。
文化内涵與演變
“肺石”一詞後世成為司法公正的象征。其赤色隱喻申訴者的赤誠,也暗含司法者應懷赤心體察民情。如清代王念孫《廣雅疏證》釋“肺”為“勃”,取其“氣盛”之意,引申為申訴者情緒激昂之狀。現代漢語中,“肺石”已無實物功能,但作為文化符號仍見于法律史研究及文學修辭。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肺石”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基本定義
指古代朝廷門外設置的赤色石頭,形狀似肺。百姓若遭遇冤屈無處申訴,可立于石上鳴冤。這一制度最早見于《周禮》,旨在為弱勢群體提供直接向朝廷申訴的渠道。
曆史背景與功能
文化意義
體現了古代“民情上達”的司法理念,後世常用“肺石流詠”等表述頌揚司法公正。
醫學概念
指肺部形成的結石,多由鈣鹽、磷酸鹽沉積引發,常與感染、結核等疾病相關,症狀包括胸痛、呼吸困難等。
引申為成語
比喻内心遭受重大打擊或壓力,如“肺石之痛”形容極度的精神痛苦。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周禮·秋官》或相關曆史典籍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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