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出家受戒後的僧人,每年夏天安居三月。安居畢,即增加一年的“法歲”。因以“法歲”稱僧人出家的年資。 明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馀·方外玄蹤》:“ 宋 時僧家以四月十五日結制,安居刹院,不敢起單雲遊。建楞嚴會,每日誦經脩懺。朝廷降賜金帛,檀信隨喜,施助無虛日。至七月十五日設齋解制,謂之法歲周圓。”
法歲是漢語佛教術語,指僧人受具足戒後經曆的修行年數,标志着其在僧團中的資曆與修行時長。以下從詞義、文化背景及使用規範三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法歲”即“戒臘”,指僧侶自受具足戒起至當前年份所累積的修行年數。例如,受戒滿五年稱“法歲五夏”,是僧人參與僧團事務(如誦戒、列席次序)的資格依據。
來源: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法歲”詞條;《佛教文化辭典》“戒臘”釋義。
詞源與構詞
二字組合強調“依佛法修行的年資”,區别于世俗年齡計算。
來源:慈怡《佛光大辭典》“法臘”釋義;《漢語大詞典》“歲”字條目。
與“結夏安居”關聯
法歲以每年“結夏安居”(雨季靜修)結束為分界遞增。僧人安居圓滿即增長一法歲,未參與安居者不增。
來源:《百丈清規證義記》卷五;《禅苑清規》僧制篇。
僧團秩序依據
法歲決定僧衆位次:法歲高者稱“上座”,具優先發言權;法歲相同則依受戒具體日期排序。
來源:釋印順《佛法概論》僧伽制度章;《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僧界篇。
來源: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彙》“僧臘”釋文;《釋氏要覽》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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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歲”是佛教術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方向,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理解:
根據佛教制度,出家受戒的僧人每年夏季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安居”(又稱結夏)。安居結束後,僧人的出家年資增加一歲,稱為“法歲”。這一制度用于記錄僧侶的修行時長,類似世俗的年齡計算。例如:
部分資料提到佛教将人生分為三個階段: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判斷其含義。如需深入研究,可參考《佛教大辭典》或寺院戒律相關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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