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假闆 ”。1.謂未經朝廷宣布的權宜任命;或指對低級官吏不須通過朝廷的任命。受任命者稱假版官。《宋書·文帝紀》:“二十七年春正月辛未,制 交 、 寧 二州假闆郡縣,俸祿聽依臺除。” 宋 黃庭堅 《卧陶軒》詩:“假版未通班,曉嚴夢逢逢。”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四:“選人之制始於 唐 ,自中葉以來,藩鎮自辟召,謂之版授,時號假版官,言未授王命假攝之耳。”
(2).指權宜任命的證書。《資治通鑒·晉孝武帝太元十年》:“﹝ 慕容農 ﹞敕備假版,以 邃 ﹝ 睦邃 ﹞為 高陽 太守,參佐家在 趙 北者,悉假署遣歸。” 胡三省 注:“假署者,權時以假版署置其官,未以白 燕王垂 也。”
“假版”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主要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權宜任命
指未經朝廷正式批準,由地方或官員臨時任命的低級官職。這類任命多為應急或特殊時期的權宜之舉,受任者被稱為“假版官”()。例如《宋書·文帝紀》記載,南朝宋文帝時期曾允許交州、甯州等地自行任命郡縣官員。
任命憑證
特指臨時官職的書面證明。如《資治通鑒》提到慕容農以“假版”任命官員,證書可暫時行使職權,但需事後向中央報備()。
在非正式語境中,“假版”可能被用于指代僞造品,如仿冒商品或證件,但這一用法屬于現代網絡語言中的衍生義,并非傳統詞彙原意()。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研究古代職官制度時需以曆史文獻為準。
假版,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兩個字,由“假”和“版”組成。
“假”字的部首是“人”,總筆畫數為9;“版”字的部首是“片”,總筆畫數為8。
“假版”一詞最初來源于印刷術。在古代,制作書籍的印刷技術并不發達,往往需要手工複制。而為了節省時間和勞動力,人們開始使用制作的印版進行印刷,這就是“假版”的由來。後來,這個詞逐漸引申為其他領域的仿制品或不正規的版本。
“假版”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假版」。
在古代漢字書寫時,有很多不同于現代的寫法。關于“假版”這個詞,古時候可能采用了不同的書寫方式,但無法具體确認。
1. 他買了一本假版的名著,質量很差。
2. 這些假版商品涉嫌侵權,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假貨、假藥、假冒、假裝等。
仿制品、盜版、山寨。
正版、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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