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妓6*院酒宴,狎客再擺一次台面或另到一家再設一席。《官場現形記》第十二回:“ 文七爺 曉得 趙不了 還要翻檯,便催着上飯。”《文明小史》第二三回:“大家聽了這話,不免一齊掃興,又沒得駁他,也就不肯去吃 華甫 翻檯的酒了。”《海上花列傳》第四回:“ 黃翠鳳 知道 羅子富 要翻檯到 蔣月琴 家去,因説道:‘倪去哉,阿要存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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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枱(fān tái)是漢語中的一個方言詞彙,主要流行于中國南方部分地區(如廣東、福建等),具有以下核心含義:
字面含義
“翻”指翻轉、推翻,“枱”即桌子(“台”的方言寫法)。組合後字面意為“翻轉桌子”,引申為激烈沖突或徹底改變局面。
引申義
例:兩家人為争地界吵到翻枱。
例:合作談了一半,對方突然翻枱不認賬。
例:新一代設計師敢于翻枱,颠覆老派風格。
《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
收錄“翻枱”為粵語特色詞,釋義:“因争執而掀翻桌子;比喻決裂或反悔。”
(注:因版權限制無法提供鍊接,可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檢索)
《現代漢語方言核心詞調查》(語言學出版社)
指出該詞在珠三角地區活躍使用,屬動作-結果複合詞結構。
傳統用法:
“酒樓裡有人醉酒鬧事,拍台拍凳差點翻枱。”
——《粵語口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現代引申:
“談判中甲方突然翻枱,要求重新分配利潤。”
(強調單方面推翻協議的行為)
詞彙 | 含義 | 地域性 |
---|---|---|
翻枱 | 激烈沖突或徹底反悔 | 粵語、閩語區 |
掀桌子 | 字面相近,但無引申義 | 普通話通用 |
反口 | 僅指食言,無肢體沖突含義 | 多方言共用 |
注:因該詞屬方言詞彙,權威線上詞典收錄有限,建議參考紙質方言詞典或學術文獻以獲取完整釋義。
“翻枱”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演變,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舊時風月場所的特定含義( )
原指清末至民國時期妓院、酒樓等場所中,客人宴飲後再次擺席或轉場到其他場所繼續設宴的行為。例如《官場現形記》中描述“催着上飯”後“翻檯”,《海上花列傳》提到“翻檯到蔣月琴家去”,均體現了舊時社交娛樂中的消費習慣。
現代餐飲業的引申含義()
當代語境下,“翻枱”被借用為餐飲行業術語,指餐桌在短時間内被多批顧客重複使用,反映生意興隆、客流量大的狀态。例如:“這家餐廳高峰期翻枱率高達三次,可見其受歡迎程度。”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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