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職官員。 清 唐甄 《潛書·卿牧》:“昔未有巡撫,三司分治賦、兵、刑而無所統,固非良法,請亦革之,而復立州牧,賦、兵、刑以其貳屬分理而統於牧。”
“貳屬”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需要結合古漢語的用法來理解,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層面進行解釋:
作為官職或隸屬關系:
作為動詞(罕見):
“貳屬”最核心、最可能的含義是指官職體系中“副職的屬官”或“隸屬于副職的官員/部門”,體現了古代官僚制度的層級性。其表示“懷有二心地歸屬”的動詞用法雖在理論上存在,但實際用例難覓,非常生僻。
權威性說明與查證建議: 由于“貳屬”在現代漢語中極為罕見,且未收錄于常用權威線上漢語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網絡版、《現代漢語詞典》線上版、漢典等),其詳細釋義主要依賴對古漢語語素“貳”和“屬”的拆解分析及古代文獻用例的佐證。
要獲得最權威、精确的解釋,強烈建議查閱大型、權威的紙質版漢語辭書,例如:
線上資源查證情況:
因此,對于“貳屬”的準确理解,必須依賴于對“貳”和“屬”這兩個古漢語常用語素意義的精确把握,并結合其在古代職官制度或文獻中的潛在語境。直接、詳盡的詞典釋義需參考上述權威紙質辭書。
“貳屬”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èr shǔ(注音:ㄦˋ ㄕㄨˇ),其核心含義指副職官員。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在官職體系中擔任輔助或次要職務的官員。該詞源自清代唐甄的《潛書·卿牧》,文中提到三司(分管賦稅、軍事、刑法的機構)因缺乏統一管理存在弊端,提出設立州牧後“賦、兵、刑以其貳屬分理而統於牧”,即通過副職官員分管具體事務并受主官統轄。
用法特點
相關延伸
該詞屬于曆史行政術語,可結合其他含“貳”的詞彙(如“參天貳地”“行不貳過”)理解其“輔助”“次位”的語義特點。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體系,可參考《潛書》原文或清代行政制度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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