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保護林木成長的措施。在一定的時間裡,将生長有幼林或可能生長林木的山地劃定封界,禁絕樵采、放牧和墾荒。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第十七章:“ 老爺嶺 這頭,今年整個封山育林,不許割竹子。”《杭州日報》1985.9.13:“鄉政府和 靈山村 村民*********利用廣播、黑闆報和集會等形式,向群衆宣傳封山育林,保護山林景觀的重要性。”
封山育林是一種通過限制人類活動、利用自然恢複能力培育森林的生态保護措施,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指對具有天然植被恢複潛力的山地、林地實施封禁保護,通過禁止或限制墾荒、放牧、砍伐等人為幹擾,結合人工輔助措施促進森林自然更新。這種方式既適用于植被稀疏區域,也可改善低質低效林分。
封禁管理:根據《森林法》規定,由地方政府劃定封禁區,常見三種模式:
生态修複:通過保留母樹、補植補播等方式促進植被演替,典型案例顯示封育後生物多樣性可提升40%以上。
作為國家法定綠化措施,國務院将其納入林業建設改革範疇,2023年新修訂的《森林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封育制度。
該措施在我國已有千年曆史,現代實踐表明,合理封育可使森林覆蓋率年均增長0.5-1.2個百分點。如需查看具體政策文件,可訪問相關政府門戶網站獲取完整信息。
封山育林是指為了保護山區生态環境,禁止人類在一定期限内砍伐樹木,同時進行大規模的人工造林。
封山育林的拆分部首是山(部首:山,筆畫:3)、一(部首:一,筆畫:1)和木(部首:木,筆畫:4)。
封山育林一詞最早出現在明朝政治家、軍事家陳傑的《賦山林分》一詩中,意為封鎖山區,進行樹木種植。
封山育林的繁體字為封山育林。
在古時候,封山育林的漢字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
政府決定封山育林,以恢複山區的生态平衡。
拆山、毀林、修林、保護生态環境等。
禁止砍伐、防火林、森林保護等。
亂伐、濫砍、破壞生态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