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曆法名。 宋 熙甯 七年 衛樸 造。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象數一》:“ 衛樸 造《奉元曆》,始知舊蝕法止用日平度,故在疾者過之,在遲者不及。”《元史·曆志二·授時曆議下》:“《奉元曆》 熙寧 七年甲寅 衛樸 造,行十八年,至 元祐 壬申,後天七刻。”
(2). 宋 南渡後,其法已散失。 清 李銳 據《元史·曆志》,補算歲日朔日,可借以考見梗概。
關于“奉元曆”的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奉元曆是北宋熙甯七年(1074年)由天文學家衛樸制定的曆法。其名稱中的“奉元”可能與宋代年號或修訂理念相關,但具體含義未明确記載。該曆法旨在修正前代曆法的誤差,尤其是節氣與天象不符的問題。
2. 曆史背景與修訂内容
3. 争議與驗證
修訂後曾引發争議,因周邊民族沿用舊曆,導緻新曆元旦時朝貢使節未按時抵達。朝廷通過驗證立冬與立春的晷影長度是否一緻,發現舊曆偏差,最終用實際天象說服反對者,确立奉元曆的權威性。
4. 失傳與後世研究
南宋南渡後,奉元曆法散佚。清代學者李銳依據《元史·曆志》重新補算歲日、朔日,複原了該曆法的部分梗概。
相關補充
衛樸雖為盲人,但精于曆算,其成就被沈括記載于《夢溪筆談》。奉元曆的實際行用時間約為18年,後因誤差積累被其他曆法取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法修訂的技術細節或曆史事件,可查閱《元史》《夢溪筆談》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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