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納輸送秋稅。《宋書·柳元景傳》:“﹝ 柳元景 ﹞以封在 嶺 南,秋輸艱遠,改封 巴東郡公 。”《宋史·食貨志上二》:“自 唐 建中 初變租庸調法作年支兩稅,夏輸毋過六月,秋輸毋過十一月,遣使分道按率。”
"秋輸"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秋季繳納賦稅的行為。該詞由"秋"(季節名)與"輸"(運輸、繳納)構成,常見于古代賦稅制度相關文獻,具體包含三層釋義:
一、字面本義
特指在秋季完成糧食、布帛等實物的稅賦運輸。《漢書·食貨志》記載"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其中"秋獲"後的物資征收過程即涉及"秋輸"環節。
二、制度引申
代指唐宋時期"兩稅法"中的秋稅部分。唐代實行夏、秋兩季征稅制,《舊唐書·楊炎傳》載"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十一月",此處"秋輸"專指秋季征收的田租與戶調。
三、文學象征
在古典詩詞中,"秋輸"常被用作民生疾苦的意象。如清代詩人查慎行《麻陽運船行》寫道"去年秋輸苦無谷,今年秋輸苦無錢",通過重複"秋輸"強調百姓賦稅壓力。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相關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第8冊第30頁,或《辭源》(第三版)午集"秋"字目下相關詞條。
“秋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與秋稅相關的財政活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在秋季将當年應繳納的糧食、布帛等實物稅(即“秋稅”)征收并運輸到官府或指定倉庫的行為。這一制度在中國古代財政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尤其在唐宋時期形成明确的“夏秋兩稅制”,《宋史·食貨志》明确記載:“夏輸毋過六月,秋輸毋過十一月”。
《宋書·柳元景傳》:
“﹝柳元景﹞以封在嶺南,秋輸艱遠,改封巴東郡公。”
- 背景:因嶺南地區地理位置偏遠,秋季稅糧運輸困難,故調整封地。
《宋史·食貨志》:
“遣使分道按率(夏秋兩稅)。”
- 背景:朝廷派遣官員監督夏秋兩稅的征收與運輸流程。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經濟史或文獻解讀。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宋書》《宋史》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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