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訂正著錄。 唐 薛用弱 《集異記補編·葉法善》:“子本太極紫微左仙卿,以校録不勤,謫於人世。” 清 方苞 《文王十三生伯邑考辨》:“自 東漢 相傳以至於今,皆 歆 所校録也。”
校録(xiào lù)是漢語中一個複合動詞,由“校”與“録”兩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對文字材料進行校對、整理并記錄的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校”本義為核對、訂正,如《漢書·藝文志》中“校理秘文”即此意;“録”通“錄”,原指記載、抄寫,後引申為整理編次。兩字連用後,詞義融合為“校訂并輯錄文獻”,強調在考訂文字正誤的基礎上系統整理成冊。
從曆史用例分析,“校録”一詞多用于古籍整理領域。例如《舊唐書·經籍志》記載:“命學士校録四部書”,指官方組織學者校勘宮廷藏書。宋代學者程大昌在《演繁露》中亦提到:“校録群書,以辨訛謬”,說明其行為包含考辨與修正的雙重過程。清代《四庫全書》編纂時,更将“校録”作為基礎工序,需逐字比對版本差異并規範謄抄。
現代漢語中,“校録”的應用場景包括古籍修複、檔案數字化等專業領域。例如在出土文獻研究中,學者需對殘損竹簡或帛書進行校錄,綜合文字學、版本學知識還原文本原貌。這一過程不僅要求嚴謹的學術态度,還需依托語言學、曆史學的交叉研究,體現傳統考據學與當代技術的結合。
“校録”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ào lù,其核心含義為訂正著錄,主要用于文獻整理或學術研究領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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