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嫡子。《左傳·文公七年》:“ 穆赢 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 陸德明 釋文:“適,本又作嫡。”
(2).指皇位承繼人。《東觀漢記·下邳惠王衍傳》:“前太子 卬 頑兇失道,陷于大辟。是後諸子更相誣告,迄今嫡嗣未知所定,朕甚傷之。”《秦併六國平話》卷上:“ 安國君 愛妾 華陽夫人 ,夫人無子,能立嫡嗣者,獨 華陽夫人 耳。”
嫡嗣指宗法制度中由正妻所生的長子,即嫡長子,具有法定繼承權,是家族宗祧和爵位財産的首要繼承人。該詞由“嫡”(正妻、正宗)與“嗣”(繼承人)複合而成,強調血統純正性與繼承合法性。
身份定義
嫡嗣特指正室(嫡妻)所生的長子,在宗法體系中享有優先繼承權。古代實行“嫡長子繼承制”,《春秋公羊傳》明确“立嫡以長不以賢”,确立嫡嗣的法定地位。
社會功能
嫡嗣承擔延續宗族血脈、承襲爵位及主持祭祀的責任。如《禮記·内則》載:“嫡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婦”,凸顯嫡嗣作為宗子的核心地位。
與相關概念辨析
嫡嗣制度深刻影響古代政治結構,如皇位傳承中的“立嫡立長”,成為維護宗法秩序的核心機制,直至清末隨宗法體系瓦解而淡化。
參考資料
“嫡嗣”是古代宗法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嫡(dí)
嗣(sì)
嫡子身份
特指正妻所生的兒子,尤其是長子。如《左傳》記載“舍適嗣不立”(“適”通“嫡”),強調嫡子的繼承優先權。
皇位繼承人
專用于皇室,指符合宗法制度的皇位承繼者。例如《東觀漢記》提到因諸子争位導緻“嫡嗣未知所定”,凸顯其政治意義。
嫡嗣制度是中國古代宗法制的核心,通過明确繼承順序減少争端,但也常引發權力鬥争(如“九子奪嫡”)。隨着封建制度瓦解,這一概念逐漸淡化,僅存于曆史文獻中。
匾柎标落标準特許銀行碧澄澄博嘴宸懷晨鐘暮鼓吃糠咽菜玼颣大弓疊棊董其昌發難分過幹校六記宮楊紅妝素裹黃臉婆火竈講郎傑迹截趾適履擊難錦匠蹶痿看錢快閣寬樂纍垂連真黎甿羅韈馬適馬騣明樓掊攻普濟衆生騎寇清浄無為禳禬三個代表僧伽羅磨善歲山酌生輝沈穩食米壽器樹蕙松風亭酥花素劄讨打天行脫籍脫毛無顔之冠夏後開現快稀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