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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谳的意思、定谳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定谳的解釋

[decide on a verdict] 定案;定罪(谳:議罪)

詳細解釋

(1).指司法上的定案。谳,議罪。 清 袁枚 《新齊諧·趙文華在陰司說情》:“ 京 與婢皆伏罪不敢置辯。将定讞矣,忽報 趙尚書 至。”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洪更生》:“春間将 和珅 定讞時,已明降諭旨,凡依附 和珅 者,概不必株連。” 許地山 《兇手》:“從來人命關天關地,豈有沒個屍親來告,隻憑兩個光棍一告,便成定谳。”

(2).猶定論。《龔自珍全集·語錄》:“千古論 晦庵 者,當以 陳同甫 對 孝宗 之言為定評定讞,此外不足較也。” 郭沫若 《石鼓文研究·再論石鼓文之時代》:“ 馬 氏既遠道以鴻文馳教,并諄諄以‘不吝往復,俾此物時代竟成定讞’相勸勉。”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定谳”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司法程式中的最終定案或定罪,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該詞由“定”(确定)和“谳”(議罪、審判)組成,表示案件經過法定程式後作出最終判決。例如:“全案定谳”指案件已全部查清,終審判決生效。

  2. 用法與延伸

    • 司法定案:指刑事案件經審理後判決結果不可更改,如清代袁枚《新齊諧》中“将定讞矣”即指即将結案。
    • 引申為定論:在文學或學術語境中可表示“最終結論”,如郭沫若用“定讞”形容學術争議的終結。
  3. 現代使用示例
    常見于法律文書或新聞,例如:“英商林克穎酒駕案遭判刑4年定谳”(案例),表明判決已終局。

  4. 詞源與結構
    “谳”本義為審判定罪(《說文解字》),作動詞時指上報案情或審議案件。與“定”組合後,強調司法程式的終結性和權威性。

注意:該詞在現代口語中較少使用,多用于正式文書或曆史、文學語境。如需具體案例,可參考、4中的清代和當代司法實例。

網絡擴展解釋二

定谳(dìng jué)這個詞的意思是确定某事物的真實性或準确性。它是由“定”和“谳”兩個字組合而成的。 “定”字的部首是宀,總共有8筆,表示确定、固定的意思。 “谳”字的部首是讠,總共有13筆,表示審判、判斷的意思。 “定谳”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文書中,常用于描述法官對案件進行審判後作出的決定和判決。 在繁體字中,“定谳”這個詞的寫法保持不變。 古時候,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關于“定谳”,在古代漢字書寫中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定谳”這個詞,例如:“法官對這起案件進行了詳細調查後,最終作出了定谳。”這個例句中的“定谳”表示法官做出了對案件真實性進行确定的判決。 有一些與“定谳”相關的詞彙,如“确認”、“判定”、“确定”等,它們在意思上與“定谳”相近。 至于反義詞,可能有“不确定”、“猜測”等與“定谳”相對的詞彙。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夠滿足你的需求!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繼續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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