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其要領;抓住要點。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事類》:“故事得其要,雖小成績,譬寸轄制輪,尺樞運關也。” 魯迅 《且介亭雜文末編·記蘇聯版畫展覽會》:“其實,那不提撰人的說明,是非常簡而得要的,可惜譯得很費解。”
“得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抓住要點,得其要領”,多用于形容表達或處理問題時簡潔精準、切中關鍵。以下是詳細解析:
古代文獻
南朝梁代劉勰在《文心雕龍·事類》中提到:“故事得其要,雖小成績,譬寸轄制輪,尺樞運關也。” 強調抓住要點的重要性。
現代用例
魯迅在評價蘇聯版畫展覽會的說明時寫道:“非常簡而得要的,可惜譯得很費解。” 此處“簡而得要”指文字簡明扼要。
書面表達:多用于評價語言或方法的精準性。
例:這份報告寫得簡而得要,邏輯清晰。
口語擴展:在方言或非正式語境中,可能表示“必須”“需要”,如“記得要淑女!”。但此用法非标準釋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得要”主要用于強調對核心内容的把握,兼具文學性與實用性。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得要是一個成語,表示需要、需要得到。
得要的部首是得以,總共有11個筆畫。
得要最早出現在《晉書·莊宗東土志》中,意思是要得到。
得要的繁體字為「得要」。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是「不」+「黑」,合在一起表示得要。
1. 在這個項目中,我們得要有堅定的決心才能成功。
2. 為了實現我們的目标,我們得要付出努力。
1. 得要求:表示需要滿足、需要達到的條件。
2. 得要地:表示必需要得到的地方。
所需、必須。
可無、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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